照片提供/TVBS不愛就散(未來Family 提供)
近年知名女星離婚,包括:張清芳、大S、理科太太、柯以柔、何如芸、黃嘉千,都是委任律師賴芳玉處理。柯以柔和何如芸的離婚官司纏訟多年,終於離婚、恢復單身後,特別感謝賴芳玉;何如芸說:「每次開庭前,賴律師都會牽著我的手進法庭,她的溫柔是最好的陪伴。」
溫柔但堅定,是很多客戶對賴芳玉的印象。賴芳玉的個頭嬌小,說話輕柔、不卑不亢,長期關注兩性平權、家暴、兒少議題,和婦團一起催生《家庭暴力防治法》,過去常被稱為俠女俠師、救援律師,這幾年被譽為「台灣最著名家事案件律師」。
賴芳玉執業超過30年,看過無數的婚姻故事。過去她一手寫訴狀、一手寫小說,出了好幾本書,寫婚姻裡的各種悲喜和刻骨銘心;如今,她「寫」而優則「說」,和TVBS主播方念華合作、在 Youtube開了「不愛就散」和Podcast,聊婚姻裡的各種故事和法律知識。
每個離婚案子的背後,有各自的故事。賴芳玉說,只要走到訴訟離婚,過程不僅煎熬,而且會看到很多醜陋的人性和黑暗面,讓人不忍卒睹。
在台灣,離婚分為三種方式:協議離婚、調解離婚和裁判離婚。
雙方協議、取得共識後,合意離婚。賴芳玉指出,協議離婚的關鍵在於,趁雙方還沒有太多情緒時好好處理事情,不去探究離婚到底是誰對、誰錯,比較不會撕裂感情、有機會「好聚好散」。也因此,快速也是協議離婚的特色。
向法院聲請調解,雙方在調解委員會面前取得離婚共識,法院會製作「離婚調解筆錄」,效力等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賴芳玉表示,調解離婚的好處是,調解委員立場中立,可以讓事情變得中性化、淡化情緒。儘管客戶是協議離婚,賴芳玉還是會送法院聲請調解,「如果對方後來拒絕履行,不讓你看小孩的時候,你還是得從法院再來一次,不如一開始直接送法院聲請調解、做調解筆錄。」
裁判離婚是透過法院訴訟,由法官來判決這段婚姻是否存續。賴芳玉說,「裁判離婚必須有法定事由,」也就是說,你得「挑戰」離婚的理由。民法1052條第1項,列出10種離婚事由,如惡意遺棄、不堪同居之虐待等。
此外,1052條第2項規定,離婚重大事由,夫妻責任較輕的一方才能請求離婚。「在這個過程中,你們一定要究責,到底是誰要負起比較多的責任時,哪有可能好散呢?」(編按:有法官認為1052條第2項限制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將於11月15日進行言詞辯論。)
賴芳玉指出,離婚的理由百百種,像是外遇、家暴、婆媳問題、孩子的教養等。但這些在她看來,都是表面的原因、是冰山的表層,最根本的議題其實是,不愛了。「如果還有愛,很多事情是夫妻可以一起解決的,一定有路走、一定會找出解決方法。」
「愛是什麼?是我在乎你的感受和需求,我願意犧牲自己現有的狀態,讓你的情緒或感受、需求得到部份的滿足,希望你幸福、快樂。」
賴芳玉之前看韓劇《我的出走日記》很有感,「親密關係裡一定要具備兩個要素,一個是理想化,一個是鏡映化。」所謂的理想化是,對方可以看到你美好的一面;劇中女主角對男主角說:「你崇拜我吧!」她因為被崇拜,整個人變得更有自信、成為更好的自己。
而鏡映化則是,你可以從他的眼中看到你自己的樣子。若你在對方眼中看到的,彷彿都在說自己不夠好,就很傷人。
「婚姻走到最後,往往就是沒有了理想化和崇拜。」更殘忍的是,婚姻末期常出現「冷暴力」的問題。
常見的冷暴力包括,對方長期冷漠相對、刻意的忽視你,把你當空氣;一方長期、單方面的付出,沒有獲得任何的回應。面對冷暴力,即使一個人再堅強、再深愛對方,都會遍體麟傷。「不管最後有沒有法律上的離開,但心一定是離開了,」賴芳玉說。
賴芳玉有一位客戶是女強人,男方不斷地嫌棄、漠視她,不在乎她的感受,對太太施加冷暴力。男方開口索討一大筆錢才肯離婚,賴芳玉勸她:「花錢事小,妳的下半場人生無價,妳以後一定會過得更好。」
賴芳玉說:「有時當事人身陷泥沼,會看不見外面的陽光。」果然,離婚後沒多久,客戶就升遷加薪,在她身上又可以看到生命力了。
「哪一種寂寞最寂寞?婚姻中的寂寞最寂寞。」賴芳玉說,「愛的元素裡,有很大部份是陪伴、支持和傾聽,」當你在外面遇到糟心事,期待回到家另一半能夠聽你說話,陪伴、支持你,對方卻無視你,會讓人有一種很強烈的「被拒絕」的寂寞感。
賴芳玉觀察到一個現象,東方社會的男性一旦進入婚姻,很容易立刻把感情變成親情,和太太就是家人關係;但女性期待進入婚姻是愛情的延續,兩人仍保有情人關係。「兩個人對於期待的落差,常造成感情的斷裂。」
執業這麼久以來,賴芳玉看過各式洋洋灑灑的離婚理由,很驚訝「哇,大家的標準都好高。」如果將這些標準套在她身上的話,賴玉芳說:「我可能已經『被離婚』100次了,不會煮飯,孩子的主要照顧者是先生和婆婆,我也爭取不到監護權。」
執業愈久,賴芳玉愈發地感恩,「看過這麼多的故事,才知道自己的婚姻還不錯,嚴格來說,應該是我的先生還不錯。」
賴芳玉的工作壓力大,工作充滿變動和不確定,例如媽媽周末看不到孩子,假日也得需要處理公事,而且客戶情緒很緊繃、焦慮,「他們的焦慮來自於恐懼,恐懼來自於未知。」因此,賴芳玉需要安撫客戶,事情沒有想像中的嚴重,問題一定可以解決。
回到家後,賴芳玉只想放鬆、腦袋放空,對生活大小事很隨意。但先生的個性認真、好為人師,有時她不免覺得先生管太多。
曾經夫妻倆為熱水瓶插頭拔不拔,鬧得很不愉快。賴芳玉覺得熱水瓶不就應該隨時有熱水?若不插著電,要喝熱水的話很麻煩;先生則認為,家裡沒人時拔掉插頭比較安全。
賴芳玉不把它當一回事,先生會不停嘮叨,她對此很不耐煩,心想「我的腦袋要裝1000件事情,我已經這麼累了,你根本是在找我麻煩。」站在先生的角度看,為什麼這麼一件小事已經講了這麼多遍,你都做不到?
直到後來某一天,賴芳玉突然頓悟,自己一直漠視先生的焦慮感受,某種程度來說也是一種冷暴力。其實,「真正的議題並不是拔插頭,而是你對家裡的付出已經這麼少了,為什麼你連這點都不願意配合?」賴芳玉這才看到自己對先生造成的情感傷害。
賴芳玉開始做出改變,「10件事裡可能有9件還是沒有做到,但他看到我願意把1件事做好,也就夠了。有時候我們想看到的,也不過就是對方願意付出一點努力就好。」
很多人對幸福的想像很單一,以為有錢、有閒、嫁一個疼你的老公就很幸福。可是有很多人就算過著別人渴望的人生,賴芳玉也不覺得他們幸福。「很多的不幸,來自於『比較』。」有一個經濟能力超強的女強人,她認為別人的老公給太太副卡、隨便刷,自己都沒有,好不幸。
賴芳玉認為,「幸福並沒有制服,沒有人規定什麼才是幸福。」所謂的「制服」指的是,社會價值觀的框架,像是以前的人認為結婚才幸福、單身好悲哀,所幸現在制服已經開始慢慢出現一些不同的花色,並沒有一定的模樣。
賴芳玉觀察,很多人突然「被離婚」時非常錯愕,一直到離婚那一刻,才明白對方想離婚的理由。
「很多人很害怕衝突,迴避表達自己真正的感受,不敢說出自己真正的想法,怕對方不高興,雙方就會有衝突。」長期壓抑自己,一直到了法庭的調解庭的時候,才有勇氣說出自己想說的話。
「我們以為愛只有和諧這個面貌,因此選擇壓抑,在對方面前小心翼翼,在關係裡戴假面具,變成了『假面夫妻』。」賴芳玉提醒,婚姻需要好好溝通,但要小心「一開口溝通就是指控,」指責對方為什麼這樣?這樣子愛很容易消磨殆盡,最後走上離婚一途。
如何重新把愛找回來?賴芳玉認為,「要『有意識地』看見對方的美好,在不同階段找到重新愛上對方的理由。」例如:生孩子之後,太太希望先生是「神隊友』、好爸爸,「你重新愛上的這個男人,已經不是婚前的樣子。」
賴芳玉有感而發地說:「愛一個人,需要『能力』,你能夠覺察、回應,同時還需要一些『力氣』,如此,愛才會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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