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下出孝兒』已不合時宜。」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說,該會一直致力推動政府全面立法禁止體罰兒童,原因是體罰會為下一代的成長影響深遠。
「其實打小孩,就是不尊重孩子,讓他們感到羞辱的懲罰方式。」黃翠玲指出,不只身體的傷害是體罰,羞辱性的行為和言辭也會使孩子留下深刻的創傷,影響他們將來與其他人建立關係、自信心和個人形象低落、自暴自棄,甚至克服不了過去受創的經歷,不知不覺成為下一個施暴者。
孩子的行為不如家長的期許,動輒趕孩子出家門、叫其他家人一起抵制或排斥孩子、故意漠視孩子的情緒需要,或是對他們說:「我不再理你」、「沒有人會愛你、要你」、「你是垃圾、廢物、沒有價值,人人都會放棄你」等言語,重覆類似的行為和態度模式也會損害兒童情緒、智力和行為認知的發展。
「大聲的謾罵、使用粗言穢言,讓孩子只會在『惡』之下屈服,卻不明白需改正的內容,這是無效的管教方式。」
勿以惡小而為之
對於傳統的體罰,黃翠玲表示,很多人以為打打手掌,在孩子的皮膚下留下些少紅印不要緊,「但我們見過許多個案,很多家長施予的體罰都是由輕微,慢慢演化成嚴重的虐兒。他們發現打幾下沒見效,又或是小朋友有情緒、會反抗,大人就會把體罰升級,例如:用藤條,最後甚至用上利器」。她亦見過家長控制不住自己,導致幼兒最終死亡的個案。因此她認為,對微小的體罰也不應容許。
管教前最好先平復心情
「鬧也不行、打又不行,怎麼教小孩呢?」很多家長接受傳統管教,不免有此疑惑。不體罰不代表任由孩子做錯事,黃翠玲教導以下幾招:
1.態度、語氣堅定
堅定不等於大聲謾罵,但可以眼神和語氣均堅定地和孩子說:「你做這件事(內容)是錯的。」再解釋原因,教導孩子做錯事有何後果和如何承擔,最好是提供指引和協助,幫助孩子做回對的事,立一個好的示範。「每個要求都要簡單、清晰,不需要嘮叨。」黃翠玲提醒。
2.分享感受
在過程中,家長和孩子都可以互相分享感受,家長可以和孩子說自己對他們的行為感到失望、不開心,藉機會也聆聽孩子的心聲。黃翠玲說:「有些較小的孩子,未必能把情感和成長需要化為言語,便做出一些事來引人注意,變成父母眼中的『調皮』。」
在聆聽之中,家長不一定需要說教、提出建議,只需耐心聆聽,表示理解,一句支持,已經能舒解孩子心中的鬱結。「如果孩子在外面受氣不開心,回家得到支持,才能有力量重新出發。」
3.親身示範,控制情緒
舉一個普遍的例子,孩子不願收拾玩具,媽媽可以怎樣辦呢?
第一次可以由媽媽帶着孩子一同收拾,告訴他玩具要擺放的位置,作一次親身的示範。第二次,如他不肯自行收拾,媽媽也不要心急幫忙,可以先請他在什麼時間就要收拾,再檢查有沒有做好。
假如做到,應讚賞小朋友願意自行收拾的好行為,加以強化。假如不能做到,可能需要讓孩子接受懲罰,例如:減少玩樂的時間等,而不是用打罵的方式教育。「在任何時間,平復情緒都優先於管教,父母要先平息被激怒的情緒,才能有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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