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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托、津貼 只能二選一 育兒津貼擴大發放 看得到吃不到?

日前行政院宣布將擴大育兒津貼的發放範圍,拿掉家長未就業的限制,延長補助年限,並加碼第3胎補助金額。然而,這麼做真的可以減輕家長的負擔嗎?對提高生育率又能帶來多少實質效益呢?
公托、津貼 只能二選一 育兒津貼擴大發放 看得到吃不到?

 

育兒津貼放寬 砍掉「未就業」限制

日前行政院公布少子化因應對策,宣布將擴大育兒津貼的發放範圍,未來只要是綜所稅率20%以下家庭、未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家中每名04歲幼兒一個月可領2,500元的補助,第3胎以上每月再加發1,000元。新政策一出引發不少家長討論,但相關問題也浮上檯面。

 

 

公托、津貼二選一 無法滿足家長需求

首先,新制中拿掉了家長未就業的限制,看似讓雙薪家庭、單親有工作的家庭、其他親屬代為照顧小孩的家庭都能拿到補助。但家長若要領取補助,就不能將小孩送公托,或送到跟政府簽約的保母、私立托嬰中心或私立幼兒園就托,這種「選公托就沒有津貼」、「選津貼就不能公托」的做法,恐怕無法滿足家長的需求。

以大台北地區的日間托嬰服務來看,台北市公立托嬰中心每月月費是11,000元,私立托嬰中心大約是20,000元~23,000元(註冊費+月費平均);新北市公立托嬰中心每月月費是9,000元,私立托嬰中心大約是18,000元~21,000元(註冊費+月費平均),雙北私托費用平均比公托高出9,000元~12,000元,相較之下,每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只不過是杯水車薪,家長不大可能為了領取育兒津貼而放棄公托。而對於抽不到公托,只能把孩子送進私托的家長,每月23,000元的育兒補助也太少。政府在制訂津貼額度時應該先評估家長的育兒成本,再根據家長的育兒成本按比例制訂一個政府可以負荷的補助金額,才不會讓家長即使獲得補助也無感。

 

為什麼公托無法領取補助?

公托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可以獲得政府大筆補貼,沒有參加準公共化托育服務的私托則無法獲得補貼,所以當家長選擇前者,因為他們已經吃到補貼的紅利,政府便不會給予托育津貼;選擇後者的家長,因為沒有獲得公共福利,政府就會每月發放津貼作為補償。

 

減輕托育負擔 應從廣設公托著手

相較於看得到卻吃不到的托育津貼,公托更能減輕家長的負擔。但目前政府設立的公托數量遠遠無法滿足家長的需求。根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在民國105年的托育調查,全台大約有1/3的家庭需要委外托嬰,收托0~2歲小小孩的公托卻只佔了托嬰市場的8%,抽不到公托的家長只能請家人、保母幫忙帶,或將孩子送進貴森森的私托。但家人不一定能夠幫忙照顧小孩,就算可以協助照顧,教養觀不合也會面臨溝通的問題。保母則有媒合的困難和虐嬰的疑慮,除非政府改善居家保母的審核機制,找出方法篩選「好保母」與「壞保母」,否則家長還是會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