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是許多爸媽最重視的事,尤其是現在社會大多屬於雙薪家庭,爸媽雙方都需要工作賺錢養家,將學齡前的孩子托育到有保障的地方才能無後顧之憂,但近年來托育事故頻傳,有鑑於此,行政院積極推動法規,期望用法規來制定保護幼童的規則,也以法律來嚴格規範托育相關人員的資格和義務,強化托育機構的設立和管理。
行政院表示:0至2歲的嬰幼兒最需要社會的呵護與保障,因此托育服務的安全與照顧應為政策首要目標,各部門包括衛福部、地方政府以及民間機構應該更密切合作,確保托育場域安全、人員資格嚴格把關,杜絕一切不當照護行為。
衛福部數據顯示,自107年到114年3月統計家庭托育的需求如下:
公共托育設施:自98處增至502處;
參與準公共計畫的私立托嬰中心:662家大幅成長至1,130家;
居家托育人員(保母):1.77萬人增加至2.31萬人;
家外送托率:9.43%提高至26.95%。
以上數據顯示托育需求大幅增加,為了讓家長更安心,也確保孩子能在安全、專業的環境中成長,完善的輔導和管理機制是必要的,孩子的安全是社會共同的責任,因此《兒童托育服務法》的推動勢在必行。
衛福部也同步啟動相關子法的草擬作業,力拚在《兒童托育服務法》正式立法通過後6個月內完成配套法規的實施,讓制度順利落地,真正保障每一位孩子的成長權利。
根據內政部與衛福部提供的資料,草案內容聚焦五大重點改革,全面提升托育服務品質:
也就是說讓保母資格變得更嚴格、法律更有力,目前許多居家托育服務人員僅需完成基本訓練即可執業,缺乏專業與把關,新法明定設置「居家托育」專章,將會提升其法律位階至母法,並刪除僅需受訓即可執業的條款,改為更嚴格的資格認定,從源頭確保服務人員的專業與品質。
不少家長覺得找托嬰中心像在摸黑走路,因為很多資訊不公開,無法判斷好不好,而這些機構還常常有接受政府補助,卻不一定要公開財務或人員資格。新法上路後,托嬰中心必須公開包括:工作人員資格、收托多少孩子、收費怎麼算等等,讓家長一目了然,此外也要求財務要專帳處理,帳目清楚,政府與家長都能一起監督品質。
兒虐案件處理機制不健全,一直是社會痛點,新法將現行處理流程法制化,明確規範托育人員若有體罰、霸凌、性騷擾或其他不當對待行為,將處以新台幣6萬~60萬元罰鍰,並公布行為人姓名及其所屬機構,強力遏止不當行為。
另外,規範托育現場須使用網路儲存監視影像,異地備份、保留至少30日,避免證據消失、案件難以釐清。
為回應家長對彈性服務的需求,比如有些家庭在偏鄉、有些是雙薪家庭、上班族等,對托育的彈性有不同的期待,新法納入社區互助式、部落互助式及職場互助式等多元型態托育模式,並將「公共托育家園」明文入法,提供家庭更多選擇與支援。
公共托育家園是什麼?
類家庭式的托育機構,簡單來說就是介於保母與托嬰中心之間的第三種托育選擇,最多只能收托12個寶寶,但有4位老師一起照顧,師生比為1:3,相較於托嬰機構的1:5,公共托育家園屬於小班制、微型機構照顧模式,提供小規模、社區化的托育服務,很符合現代家長的需求。
(資料來源:衛福部社區發展季刊)
現行學校或公有空間設立托育服務常受限於使用執照與租金負擔。新法放寬規定,明定學校餘裕空間可直接設置托育機構,免變更使用執照,同時可無償提供非營利機構使用,減輕政府負擔,加快托育資源布建速度。
透過這項新法,期待能讓托育服務的品質更有保障,也讓爸媽在工作和照顧小孩之間更放心、沒那麼煩惱,最終受益的,會是每一位孩子和每一個家庭,隨著新法一步步上路,台灣的托育制度將會變得更完整、更專業,也希望大家一起努力,為孩子們打造一個安全、有愛又可靠的托育環境。
整理撰文/王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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