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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驚見殺子自殺的事件!呼籲:兒少不是附屬品,而是生命本身,一起守護兒少的生存權

近來,苗栗一位母親在離婚協議的過程中,竟帶著9歲兒子、8個月大的女兒輕生,造成兩位無辜的幼子身亡,值得注意的是,這起案件所屬家庭並未被列為高風險家庭,這反映出一個殘酷的事實:悲劇可能發生在任何一個看似「正常」的家庭中,我們要如何可以更快的判斷家庭風險,聽到那些正在悄悄求救的聲音呢?
苗栗驚見殺子自殺的事件!呼籲:兒少不是附屬品,而是生命本身,一起守護兒少的生存權

 

此事件一出,震撼大眾,但仔細一想,其實這並非個案,而是一個不斷重演的社會悲劇,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從106年~113年這八年間,台灣已經發生高達74起「殺子自殺」事件,平均每年有9名兒少因此失去生命。

每一條生命的消失,都是一個孩子未竟的未來,更是家庭破碎的缺手,不斷輪迴的悲劇在社會角落發生,不禁讓人感到憂心,為什麼有這麼多父母會選擇帶孩子一同走上絕路,我們可以做些什麼,才能拯救無辜的生命?

 

比不愛孩子更可怕的是「致命的愛」

家庭本應是孩子成長最安全的避風港,但有些父母會因為一些個人情緒、家庭壓力或精神狀況等原因,做出自傷傷人的行為,孩子就無法倖免於難,年幼的孩子須仰賴父母生存,是最無力抵抗的一群,順從地、被動地跟著父母走就變成他們致命的毒藥了。

衛生福利部分析這些殺子自殺事件的主要原因有以下:

  • 經濟壓力(33%)
  • 照顧者的心理健康問題(26%)
  • 親密關係的衝突(21%)
  • 照顧壓力(15%)

有些父母在遭逢婚姻破裂、債務壓力或身心失衡時,將孩子視為自己命運的延伸或附屬品,比不愛孩子更可怕的事「致命的愛」,很多攜子自殺的人都會有一個錯誤的認知,認為「帶著孩子一起走,是一種解脫」、「不忍孩子獨留世間痛苦,不如帶他一起走」……這樣的念頭是剝奪幼童生命權的最大禍首,孩子不是父母情緒的出口,更不是人生失敗的陪葬品。

每個孩子,無論年齡多小,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擁有選擇、擁有希望、擁有未來的權利。

 

保護兒少生命權是全民責任,即時通報救孩子一命

衛福部從110年起即將4月訂為兒童保護宣導月,今年更要從4月11日起辦理「終止兒虐·守護系列記者會」,針對兒虐案件中常見的議題規劃4場記者會,包括「受虐腦傷的成因」、「嬰幼兒帶養困難」、「特殊需求教養壓力」、「青少年使用3c導致教養衝突」等進行研討並宣導。

根據衛福部資料,目前全台已有156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及56處心理衛生中心,提供家庭諮詢、心理治療、個案管理等協助,專線資源也持續運作中,包括113保護專線、1925安心專線、1980張老師以及1995生命線,皆可24小時提供即時支持。

制度上的完善是必要的,但更需要的不僅僅是制度,而是在悲劇發生前是否可以遏止,及時接住這些受挫家庭的困難,並且注意到每一個特殊家庭的異常徵兆,例如:教師、鄰居或是親近的親友等,社會需要每個人有顆敏感溫柔的心,也許一句問候,能即時拉住陷入深淵的人一把。

另外,衛福部也提到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利用這個平台鼓勵民眾即時通報,發現潛在危機即刻發聲,政府和社會一起動起來,保護兒少的生命。

 

攜子輕生是犯法的,父母獨活須面對傷痛還得判刑

這些攜子自殺的案件背後,經常都是父母或照顧者不忍子女生活無依,因而做出殺子的行為,有案例是在孩子飲食中下藥、帶孩子前往風景區遊玩致溺水或是用枕頭悶死孩子的,對孩子下了重手之後,對自己卻下不了手,因而常見造成子女亡、父母獨活的悲劇。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若是父母殺子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如果孩子未滿12歲,子亡而父母獨活,父母需要依殺人罪加重2分之1的刑責,如果子傷,父母則須負殺人未遂的刑責,法律的設立是要警醒父母,切勿因情緒低落或一時激憤做出傷人傷己的行為。

日前金賽綸的新聞事件出現時,追述了她小時候母親想要帶他們自殺而金賽綸自救的回憶,她奮力地告訴母親自己想活,因而挽救了媽媽和妹妹們的生命,雖然多年後她還是選擇以極端的方式告別世界,但這也告訴了我們教會孩子「珍惜生命」的重要性,從根本教育每個人,從小就要尊重、珍惜生命,告訴孩子自己並非父母的附屬品,如發生危及生命的狀況時,「自救」也可能是整個家庭最重要的救命稻草。

 

別讓他們獨自熬過:5招即時阻止輕生行為

當一個人陷入極度痛苦、甚至有自殺念頭時,即時介入與支持是非常關鍵的。以下是一些具體、可行的方法,幫助你在第一時間挽救一位可能想自殺的人:

1.直接表達關心,勇敢開口問

很多人擔心「問了會不會反而刺激對方」,但事實正好相反:

►直接問:「你是不是有想不開的念頭?」「妳怎麼了?」「可以跟我說說看嗎?」

►表達關心:「我很在意你,你不需要一個人承受。」「我在!」

►保持耐心傾聽,不要急著說教或否定對方的情緒。

小提醒:聽比說更重要,「我陪你」比「你不要想太多」更有力量。

2.引導或陪同撥打心理支援專線

若對方情緒危險但仍可溝通,鼓勵他尋求專業幫助,或你也可以幫忙撥打:

  • 1925(衛福部安心專線,24小時)
  • 1980(張老師)
  • 1995(生命線)
  • 113(兒少保護)
  • 110(緊急報案)

3.不離開、不放任,守在身邊

在對方有明確危險時(如已表達具體計畫、正在尋找工具),請:

►立刻陪伴,千萬不要讓他獨處。

►若你無法久陪,找可信賴的親友或專業單位接手。

►若狀況急迫,直接報警或帶對方前往急診/精神科。

小提醒:不要覺得「打110好像太嚴重」,這可能是救命的舉動。

4.轉移注意力、喚起希望

有時危機發作是一時的。你可以嘗試:

►談論他曾經快樂的事。

►問他未來想做的某件事(哪怕是想看的一部電影)。

►給予正向提醒:「現在很痛,但不代表永遠這樣。」

小提醒:重點不在於「解決問題」,而是拖住那個想結束一切的瞬間。

5.事後安排長期支持

危機處理完後,接下來需要:

►協助就醫:精神科、心理諮商。

►安排生活支持系統(社工、家庭、朋友)。

►持續關心他的狀態,不讓他再落入孤立。

你不需要是專家,只要你願意陪在那裡,就是他活下去的理由。

生命本來就不容易,但只要有人願意伸出手,就不會無路可走。

請記住:孩子不是附屬品,而是生命本身,他們值得被好好對待,也值得活下去。

 

整理/王佳琦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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