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指揮中心於5/7宣布的調整「密切接觸者匡列原則」,從原本匡列「同住親友、同班同學、同事(九宮格)」,改為僅同住親友(含住宿生同寢室室友)需要被匡列後需居家隔離,而同班同學及同事(九宮格)則改為自主應變對象。為因應密切接觸者的匡列新制,教育部宣布自111年5月8日起,已確診個案為核心,取消原「全校1/3或10班以上班級有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規定,若疫情快速變化,居隔人數過多,學校仍可以考量運作量能,因應調整學校授課方式,並通報主管機關備查。
國小及幼兒園(含補習班、安親班、課照中心)
考慮到5至11歲兒童的疫苗施打尚未普及,確診者如「前8日」曾到校上課,所屬班機的同學和老師暫停實體課程3天,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
國中及高職(含補習班)
若班上有同學確診,確診者如「確診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確診學生所屬班級之座位「九宮格」同學,實施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其他與確診個案同班的同學不須居家隔離,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
大專院校
考量目前已接近學期末,為避免學生往返奔波,學校可授權「授課老師」得經與學生討論後,依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規定,實施遠距教學至本學期末(110學年第2學期),以確保學生學習成效。
各級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之人員,與確診者於「確診前2日內」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該類人員(教師、學生、教練等)實施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
一、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需居家隔離,由學校配合指揮中心規定發放3劑快篩試劑。
二、校內外住宿生確診或居隔,由學校積極協助同學返家或在租屋處進行居家照護或隔離。如同學有特殊情況,須於學校宿舍進行居家照護或隔離者,學校將調度一般宿舍受為隔離宿舍,或於集中檢疫所安置隔離者。
三、學校如因學生確診或居隔人數短期內急遽增加,以致於宿舍量能難以承載而無法兼顧其他學生住宿生活需求,校方就可以針對實體課程進行授課方式調整,再視宿舍量能調整情形,適時恢復實體課程。
一、各教育階段別學生:如因確診、居家隔離、實施防疫假,無法到校,不列入出缺勤紀錄;若不是被九宮格匡列的學生,家長因擔心孩子健康想要請假,也可以比照辦理,不列入出缺勤紀錄。
二、教職員工:如確診則請「公假」;如因同住親友確診而需居家隔離,請「防疫隔離假」。
三、家長:學生暫停實體課程及請防疫假期間,家長如需照顧學生,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確診者:參加補考方式辦理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者:依類型分別至不同類型的隔離試場(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
自主健康管理者:至一般考場應試,一般試場與第二類備用試場動線各自獨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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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字卡來源 / 教育部官網(詳情請參考教育部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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