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03年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度(也就是保母登記制)上路,照顧三親等以外小孩的托育人員依法都要辦理登記,才能擔任居家托育服務工作。只要年滿20歲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1)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2)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3)修畢托育人員專業訓練,並領有結業證書即可登記。由此可知,有登記證的保母,不一定有證照。
臺北市保母協會理事長林淑惠認為,雖然保母有證照不能代表爸媽可以百分之百的安心,但至少具備基本的育兒知識。且若證照保母加入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原社區保母系統),就會有社工訪視,檢查托育環境,並每年得參與18小時的進修課程,對於爸媽與寶寶來說,等於是多了一層的保障。
筆試+操作取得保母證照
所謂的「保母證照」就是「保母人員技術士技能檢定」,只要年滿20歲(包含大陸地區配偶取得長期居留證、依親居留證者及合法取得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並為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若為非相關科系畢業者,須先參加主管機關或其認可單位辦理之「保母人員專業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書即可報考。
考試內容分成「學科」與「術科」,學科是從「職業倫理」、「嬰幼兒托育導論」、「嬰幼兒發展」、「嬰幼兒保育」、「嬰幼兒衛生保健」、「嬰幼兒生活與環境」及「親職教育」等七項題庫之中抽考選擇題筆試。
術科則包含「清潔區」(如:清潔嬰兒口腔及洗澡)、「調製區」(如:沖120c.c.奶水、製作副食品並餵食)、「遊戲學習區」(如:教導孩子上廁所、洗手)、以及「安全醫護區」(如:嬰兒呼吸道阻塞急救法、傷口處理)等4區的實際操作,各區考試都有20分鐘的時間限制,必須於時間內完成指定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