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吃兩人補的觀念已經過時,但是懷孕體重合理的增加範圍又是多少呢?是增加越少表示體重管理做得越好嗎?嘉義長庚紀念醫院營養師陳珮鈴表示,其實懷孕期間除了寶寶的體重約3.5公斤,胎盤、羊水1.5公斤,母體的血液容量、組織液、乳房約3.5公斤,整體孕期最少需增加7至9公斤,別忘了還要再加上母體本身的脂肪存量的增加。因此,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議懷孕期間,孕婦體重應依懷孕前體重做適當調整,以增加10~14公斤為宜。
陳珮鈴營養師說明,依照孕前的身體質量指數BMI=體重(公斤)/身高²(公尺²),有不同的體重增加範圍及速度,可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孕期體重增加指引(Guidelinesforprenatalweightgain),整理如下表:
懷孕前的身體質量指數(BMI) |
建議增重量 |
第二和第三期每週增加重量 |
公斤 |
公斤/週 |
|
<18.5 |
12.5~18 |
0.5~0.6 |
18.5~24.9 |
11.5~16 |
0.4~0.5 |
25.0~29.9 |
7~11.5 |
0.2~0.3 |
>=30.0 |
5~9 |
0.5 |
懷孕前的身體質量指數(BMI) |
建議增重量 |
12週後每週增加重量 |
公斤 |
公斤/週 |
|
雙胞胎 |
總重15.9~20.4 |
0.7 |
三胞胎 |
總重22.7 |
|
陳珮鈴營養師提到,標準的BMI為18.5~24,在此範圍之外則為過輕或過重,依身體質量指數,搭配不同的孕期階段,增加體重的範圍亦不相同,建議懷孕的媽咪可以每天監測自己的體重,如果一天突然增加一公斤,可能是發生水腫,就要注意飲食部分是不是太鹹,這是控制體重增加的小祕訣。至於孕媽咪是否能減重,營養師強調,如果是計畫性懷孕的媽咪可以在孕前先健康減重,孕期中不建議減重。孕媽咪前三個月體重可能因為害喜等諸多因素未增加,接下來的孕期還是必須增加體重。
下表提供給孕媽咪參考:
懷孕前的身體質量指數 |
懷孕前期 (1~3個月) 建議增加重量 |
懷孕中期 (4~6個月) 建議增加重量 |
懷孕後期 (7個月~產前) 建議增加重量 |
過輕(<18.5) |
2~4公斤 |
6公斤 |
6~7公斤 |
標準(18.5~24) |
1~3公斤 |
5公斤 |
5~6公斤 |
過重(>24) |
1公斤 |
3公斤 |
3公斤 |
體重機上的數字看似簡單,其實跟母嬰的健康息息相關,陳珮鈴營養師提醒孕媽咪懷孕體重增加太少,不僅母親本身可能因營養素攝取不足容易貧血,也會造成小於兩千五百公克低出生體重嬰兒。而孕前體重過重(超過理想體重的35%)或懷孕期間體重增加太快,則會增加發生妊娠高血壓、妊娠糖尿病等危險,因此飲食控制及適量運動是適當增加孕期體重的不二法門。
妊娠高血壓
孕婦本身患有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壓)家族史,或肥胖、多胞胎、年齡小於17歲或大於35歲,都是妊娠高血壓的高危險族群。其中分為子癇前症(症狀為高血壓、水分滯留、尿蛋白)、嚴重子癇前症(症狀除上述外有頭痛、視力模糊、上腹疼痛)、子癇症(以上症狀加上產生全身抽搐的情形),是造成產婦死亡的原因之一(腦部出血、心肺功能衰竭、胎盤早期剝離等),對胎兒也會產生生長遲滯、早產、死胎等情形。飲食上建議採三高(高鐵、高鈣、高蛋白)、三低(低鹽、低脂肪、適量限制水分)原則。
妊娠糖尿病
懷孕營養代謝改變造成血糖不穩定的現象,若未好好控制,易發生生產胎兒體重過重(>4000公克)、羊膜積水、死胎或先天異常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