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於4月21日正式預告了《職業安全衛生法》的相關子法,首度將「職場霸凌」入法規範,並祭出最高 450 萬元的重罰。
究竟,人際間的「不理人」與法律定義的「霸凌」邊界在哪裡?身為職場女性或重返職場的媽媽,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
過去,職場霸凌多半被視為「個人情緒」或「辦公室文化」,受害者往往只能選擇忍耐或離職。但隨著 2026 年7月即將上路的新制,職場霸凌將正式納入法律監管,企業若未建立防治機制,將面臨巨額罰鍰。這不只是法規的進步,更是對「職場尊嚴」的集體重視。
根據勞動部公佈的準則,要認定為霸凌,通常需要同時符合以下 5 項要件。當你感到受傷時,不妨先用這 5 招進行自我檢核:
① 場域性:行為是否發生在工作場所,或在執行職務期間(包含遠端辦公、通訊軟體群組)?
② 關係性:對方是否利用職務上的地位、權勢,或是資深對資淺的優勢進行壓迫?
③ 不當性:對方的言行是否已經明顯「逾越了業務上的合理範圍」?
④ 持續性:這是偶發一次的疏忽,還是「反覆且持續」的行為?(注意:若情節極其重大,一次也可能成立)。
⑤ 損害性:這些行為是否已經讓你感到人格尊嚴受損,甚至影響了你的身心健康?
勞動部官員特別針對「社交疏離」給出了具體解釋,這也是最容易產生模糊地帶的地方:
►單純社交不構成:如果只是私下訂雞排、喝珍奶沒揪,由於這與「執行職務」無關,法律通常不會認定為霸凌。
►「刻意孤立」就有風險:如果是全辦公室加班,同事統籌晚餐卻「刻意、長期的」漏掉特定員工;或者是在公事討論中「惡意不回應、封鎖資訊」,導致你無法順利完成工作,這就有可能構成「社交排擠」樣態的霸凌。
判斷的關鍵在於:這項行為是否「影響了你的工作權益」?如果「不理人」讓你接不到資訊、無法開會,那就不是小事,而是霸凌。
這次新法的另一大重點在於「企業責任」。如果公司發生霸凌卻「冷處理」或「球員兼裁判」,代價將非常慘痛:
►罰鍰提高:雇主未盡預防義務最高罰 300 萬;若情節重大且未改善,最高可加重至 450 萬。
►公正調查:100 人以上公司須成立調查小組,且規定外部專家必須過半,避免公司內部官官相護。
職場本來就有很多摩擦,但我們不需要把「冷暴力」當成理所當然的磨練。若你發現自己正處於不友善的環境中,請記得這三件事:
☆ 把證據留下來:將不合理的交辦、刻意孤立的對話、日期與場合記錄下來,這在未來申訴時是極為關鍵的證據。
☆ 掌握法律時效:新法規定申訴期限為霸凌結束後 3年內,離職後1年內仍可提出。
☆ 別一個人撐著:別將壓力帶回家,適時與專業諮商師或可信任的同事聊聊,讓情緒有個出口。
我們努力工作是為了讓生活過得更好,而不是為了去辦公室受氣。《職安法》這次的修訂畫下了這條底線,就是希望每一位努力的職人,都能在有尊嚴的環境下工作。
整理撰文/江睿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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