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會有這種阿公!新北市一名外公從小性侵女兒導致她懷孕墮胎,外婆因此與他離婚,沒想到女兒長大讓孫女寒暑假回外公家,竟遭外公侵犯,召開家族會議時,才發現女童阿姨也曾慘遭外公毒手,當場相擁痛哭!
媽媽以為父親年事已高,應不至於再有不當舉動,因此讓女兒每逢寒暑假回外公家,但女童逐漸出現躲藏抗拒的反應,追問另一名女兒後,驚覺女兒被外公以糖果誘騙性侵。
她返回老家召開家族會議,首次說出自己三十年前、仍是國中生時曾遭父親(女童外公)侵犯導致懷孕墮胎的真相,沒想到妹妹(女童阿姨)也才敢說出父親曾拉著她的手觸碰生殖器,當時她驚嚇逃出房間,其他家人也有聽見。
姊妹直到這個時刻,才知道彼此都曾受害,大家當場崩潰,相擁痛哭。家族其他人也因一連串曝光的真相震驚不已,更有人無法繼續聽下去,獨自走到陽台落淚。
媽媽與阿姨非常自責當年未能及時提告,因而讓女童再度受害,最後一起陪同女童報警,三人分別對外公提出告訴。
外公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年事高、已無性功能,不可能性侵孫女。不過,檢方綜合女童指述,以及多名家族成員在家庭會議和相關見聞所作證詞,認定外公涉嫌對未成年孫女強制性交,依法提起公訴。
至於媽媽和阿姨指控多年前遭父親性侵及猥褻部分,檢方則認已逾追訴權時效或告訴期間,依法不起訴。
研究指出,兒童性侵受害者平均要花24年,才第一次說出自己被侵害的經歷,這期間的心理創傷與痛楚,已傷痕累累、難以撫平。
勵馨基金會提出保護孩子免受性侵害四部曲,從日常生活中開始,讓孩子學會表達、練習拒絕:
家長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引導孩子並討論,例如:今天和阿嬤玩的時候一直被搔癢,那搔癢的感覺舒服嗎?這樣的討論,包含了自我感受的覺察以及練習口語表達。越多的覺察及表達,才能在重要時刻正確分辨感覺並說出來。
「身體紅綠燈」的「綠燈」表示通行,身體上這些部分原則上可以被觸碰;「紅燈」表示禁止,身體上這些部分不可以碰觸的;「黃燈」視情況而定,需要考慮是誰或當下的情境。
但常見的誤解是以為孩子的紅綠燈是固定不變的,而忽略其他部位也未必想要被人碰到。應強調孩子了解自己感覺的重要性,讓孩子清楚知道自己的喜好、舒適度,並有充分的實際練習機會表達時,孩子才能意識到「嗯,這裡、這裡、這裡被碰到都不舒服」。
很多情況下,爸媽都忽略了詢問孩子的意見。例如:當天氣很冷時,爸媽有問過「你想不想穿外套呢?」有沒有給孩子表達的機會,甚至允許他拒絕呢?
如果孩子拒絕了,但爸媽覺得他不能拒絕,應該怎麼辦呢?這時可以先確認這是孩子的需求還是大人的需求?適當的解釋,透過討論與協商達成共識。
當不好的事情發生時,要讓孩子對家長有信任感,願意把擔心的事情或心事說出來。
試想:如果上班途中遇到的可愛小狗,卻發現對方一邊滑手機,一邊隨意應付著「嗯嗯」,甚至可能在你講了5分鐘後皺眉說這樣的小事有什麼好高興的,你還會想再與這個人分享嗎?
孩子當然也有相同的感受。只要認真聆聽孩子的心聲,並給予適切的回應,就能「不漏接孩子」。
整理撰文/游資芸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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