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留心,猥褻、性侵對象不分男女!2024年5月中,屏東縣高樹鄉江姓男子在超商對一名年僅12歲的國小男童強行摟肩、強吻、摸臀,屏東地院判處江男兩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
根據起訴書內容指出,江男見男童一人落單,對他摟肩、強吻臉頰,男童嚇壞掙脫後,他還不罷休到超商門口堵他,再度捏他屁股強制猥褻得逞。男童甩開後,趕緊往學校方向逃跑,事後告知家長。
男童在媽媽陪同下,前往「里港警分局」報案。江男被警方逮捕後,偵訊期間對犯行坦承不諱,明確表示:「知道對方是國小生」,且供稱:「只會找長得可愛的大人或小孩當朋友,知道自己沒有吃藥,看到喜歡的人就會想摸或親吻。」
法官認為,江男明知男童性自主意識尚未發展,仍兩度強制猥褻,但考量其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且與家屬達成和解,判處兩年有期徒刑,三年緩刑,期間需要接受保護管束,以及兩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可上訴。
性侵犯挑對象不分男女!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分享,預防兒童性侵害,應從小培養兒童身體界限觀念及自我保護技巧:
1. 做一個孩子可以信任的大人,讓小孩知道他們能在任何時候和你說任何事,你一定會相信他們。
2. 告訴孩子,身體屬於他們自己的,學習認識自己的身體,了解善意的觸摸與惡意的觸摸。
3. 教導孩子辨別危險情境,特別是網路陷阱,面對網友的邀約,避免單獨赴約及前往少人經過的地方,最好趕快找一個信任的大人一同前往或直接拒絕。
4. 教導孩子熟悉求助方式,建立安全聯絡清單,遇到跟蹤、暴露狂騷擾、猥褻或企圖性攻擊,孩子第一時間可以找到人幫忙,或者打113尋求協助。
5. 告訴孩子,如果熟識的長輩親友就是侵犯自己身體的人,一定要趕快告訴可以相信的大人,犯錯的是侵害別人的大人,而不是自己。當孩子說出自己的經歷,大人一定會相信他,幫助他並幫他保密。
整理撰文/游資芸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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