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莘醫院皮膚科主任陳志剛表示,陽光中的紫外線分為UV-A、UV-B及UV-C:
UV-A:波長約320~400mm,紫外線中所佔的成分最多,穿透力強,可直達皮膚真皮層,破壞其中的膠原蛋白和彈性纖維,使皮膚逐漸曬黑、老化,產生斑點、皺紋。
UV-B:波長約280 ~320mm,被太陽照射過量會傷害肌膚表層,使皮膚曬紅、曬傷脫皮。
UV-C:波長約100 ~280mm雖大多被臭氧層吸收,但長時間曝曬會導致罹患皮膚癌的機率大幅提昇。
PA可抵禦紫外線中的UV-A,SPF可對抗紫外線中的UV-B。
PA
protection UV-A的縮寫,指可抵禦紫外線中的UV-A,延遲皮膚在陽光照射下曬黑的時間。目前最廣為採用的標準區分為PA+(輕度防護)、PA++(中度防護)、PA+++(高度防護)。
SPF
一般用SPF標示商品的防曬係數,全名為Sun Protection Factor,主要是用來對抗紫外線中的UV-B。係數代表能延緩皮膚在陽光下曬紅、曬傷的時間,它是根據皮膚在經過日曬後,開始發紅的最短日曬時間去推算。舉例來說,通常皮膚在沒有任何防護下的日曬是15分鐘後會開始發紅,假設塗抹了SPF15的防曬乳,則可待在陽光下15倍的時間(15分鐘×15),也就是待在陽光下225分鐘後,皮膚才會開始發紅、曬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