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至 6 歲是兒童發展的黃金時期,其中包括動作、語言、認知、社會適應、情緒及視覺及聽覺等。這些發展將影響孩子未來及奠定人格的重要基礎,尤其 3 歲前是關鍵黃金療育期。
為落實健康台灣醫療政策之「全面優化兒少醫療照護」,衛生福利部極力推動提升兒童健康照護,自 113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針對未滿 7 歲兒童新增 6 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透過接受標準化篩檢工具訓練的醫師,讓有需要的孩子能及早發現及早治療,讓兒童於每個成長階段能獲得妥適的照護。
▲ 0 至 6 歲是兒童發展的黃金時期。
「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適用 0 到 6 歲(未滿 7 歲)兒童,在這年齡區間是發展的重要階段,尤其 3 歲前是關鍵黃金療育期。
國民健康署署參考美國疾病管制署及臺灣兒科醫學會、台灣家庭醫學醫學會及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協調管理中心等國內專家建議,以「早篩早發現,掌握療育契機」為中心主軸,建立兒童發展篩檢模式,透過跨專業及跨單位間合作,共同倡議兒童發展篩檢的重要性。
並於 113 年 7 月 1 日起,針對未滿 7 歲兒童新增 6 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配合兒童預防保健時程,於 6 個月至 10 個月、 10 個月至 1 歲 6 個月、 1 歲 6 個月至 2 歲、 2 歲至 3 歲、 3 至 4 歲 、 4 至 7 歲各增加一次發展篩檢,於兒童發展關鍵年齡提供完整兒童發展篩檢服務。以期及早發現發展遲緩兒童,及早療育,以提升兒童健康。
▲ 7/1 起,未滿 7 歲兒童新增 6 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
新竹縣尖石鄉衛生所表示,孩子進入小學就讀前,身體不斷成長,其神經、智能也會同步發展,在認知、語言、動作、社會適應行為或情緒等各方面,形成一定的發展,比如:什麼時候會爬、會走、會對爸爸媽媽微笑、會開口叫「爸爸媽媽」、會開始怕陌生人、喜歡玩躲貓貓或辦家家酒等,如果有些發展步驟沒有跟上正常發展,就稱為「發展遲緩」。
過去家長多數存有「大雞慢啼」的觀念,以為孩子慢慢就會趕上。但事實上年幼的孩子神經系統可塑性較大,因此有發展遲鰻現象的兒童應當及早接受早期療育, 其黃金時間是在3歲之前,介入成效較好。
如果不能提早給予這些嬰幼兒協助,可能影響其後續的神經智能發展,因此早期療育就像疾病治療一樣, 對孩子的身心健康十分重要!
▲發展遲緩越早發現,越早治療,效果越好。
如果寶寶是早產兒、出生低體重(出生體重< 2500 g)、有先天性異常、腦部疾病或受傷、或是母親懷孕期間曾接觸過菸酒藥品,家族近親有視聽覺障礙、智能不足、精神異常等,寶寶較容易發展遲罐,家長應特別留意觀察。
造成兒童發展遲緩的原因很多,專業團隊在評估時會給予仔細的評量。孩子如有提似發展遲緩的症狀, 家長應隨時帶孩子就醫,以儘速確診及轉介早期療育。
如何早期發現孩子的發展問題?
◆ 家長平日應多加觀察寶寶的發展步驟,同時定期帶孩子接受健康檢查。
◆ 家長應定期觀察並填寫兒童健康手冊中各年齡層之「家長記錄事項」, 及寶寶成長的發展步驟,並在每次健檢時,提供寶寶的狀況給醫師作參考。
◆ 家長可依寶寶的實足月(年)齡, 自行對照各年齡層的發展重點。
▲ 2~4個月兒童發展量表。(圖片來源/衛福部國民健康署)
依據美國疾病管制署建議,要掌握兒童發展與及早發現異常,需醫護人員及家長通力合作,完成兒童發展監測、篩檢與評估這三道關卡。
兒童發展的「監測」部分,家長們運用兒童健康手冊的家長紀錄事項,觀察且紀錄兒童發展情形;「篩檢」部分,由專業醫師提供篩檢,如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問題,則透過衛教、追蹤或轉介至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或地方政府的評估醫院,進行「評估」與診斷。
此外,為強化「篩檢」部分,國民健康署參考美國疾病管制署及國內專家建議,建立本土兒童發展篩檢模式,並研製臨床醫師使用之標準化篩檢工具,在兒童發展關鍵年齡,加碼提供 6 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由接受過標準化篩檢工具訓練的兒科、家醫科專科醫師或幼兒專責醫師,針對兒童粗大動作、精細動作、語言認知及社會發展四大面向進行篩檢。
馬偕紀念醫院早期療育評估中心陳慧如主任分享一位實際接觸過的案例, 3 歲的黃小弟一開始因為有情緒問題到醫院就診,經兒童發展篩檢量表檢測後,發現主要問題是動作遲緩,而非情緒障礙,而他的情緒問題來自於動作能力不足。陳主任強調,應全面進行兒童發展篩檢,才能找出真正的關鍵問題。
▲10~12個月兒童發展量表。(圖片來源/衛福部國民健康署)
為提供完善的兒童發展篩檢服務,自 113 年 7 月 1 日起,符合未滿 7 歲的兒童,家長可依篩檢服務補助時程,帶孩子到住家附近的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院所接受服務,提醒家長或照顧者別忘了攜帶「健保卡」與「兒童健康手冊」,以下為幾個常見的問題:
只要孩子具有健保身分,可以在孩子成長過程的 6 個階段,分別為 6 至 10 個月、 10 個月至 1 歲 6 個月、 1 歲 6 個月至 2 歲、 2 至 3 歲、 3 至 5 歲、 5 至未滿 7 歲兒童,每階段各接受 1 次政府補助的篩檢服務,亦可配合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執行。
比照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家長須攜帶「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由院所提供篩檢服務。若持用舊版兒童手冊,將於首次接受兒童發展篩檢時,由提供篩檢服務的醫院、診所或衛生所,提供兒童發展篩檢就醫憑證卡(綠色紀錄卡),將此紀錄卡貼附在兒童健康手冊;若持用新版兒童手冊,則會直接裝訂於手冊內。
透過衛生福利部兒童醫療健康資訊整合平台之「兒童就醫地圖」查詢「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院所」。
整理/林宜屏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新竹縣尖石鄉衛生所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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