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五歲女童在5日深夜11點多,陷入昏迷且口吐白沫,被送往宜蘭羅東聖母醫院急救,醫師檢傷時發現女童疑似頭部遭重擊,顱內出血且腦壓過高,全身上下有不少新舊傷痕。經緊急送進手術房開刀取出血塊,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尚未恢復意識。院方懷疑女童遭虐,因此通報警方及縣府相關單位介入調查。
根據相關單位調查,女童父母親離異,與母親相依為命住在宜蘭,1月間交由曾姓保母夫婦白天照顧,2月初因女童母親需到外縣市工作,改為全天托育,每月支付保母費用2萬多元。曾姓保母全天候照顧的一個多月以來,認為女童不聽從管教「叫她做什麼都不做」,因此不只罰站、罰跪、原地跳100下,還曾打過手心腳底,之後,又以尿褲子、不學習寫字等原因,變本加厲懲罰,對女童腳踹、折手、拉頭髮,甚至抓起來倒立搖晃,也曾不給飯吃。
經法官認定涉及「對未滿18歲施以凌虐致重傷」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和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裁定曾姓保母夫婦二人收押禁見。
根據衛福部統計,從103年至今,平均每年兒虐通報案件高達5萬多件,而觀察近幾年發生的托育虐嬰案,幾乎都是照顧者情緒失控所致。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社工二處副處長姚秀慧表示,托育人員之所以會情緒失控,除了與本身情緒管理能力和當下發生的事件有關,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來自「工作量大」、「工作時間長」引發的身心壓力。
目前政府規定「托嬰中心」的托育上限是1:5(一位老師最多可以照顧5名孩子),大多數托嬰中心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多半會讓托育比維持在1:5的上限。「但照顧1個孩子已經很辛苦,何況是同時照顧5個!」姚秀慧指出,大家都知道小小孩在肚子餓、想睡覺的時候會特別「歡」,當孩子一個接著一個哭鬧不休,托育人員很難沒有情緒,這些長期累積的疲勞與壓力,往往成為情緒失控的導火線。
有別於托嬰中心老師必須承擔固定的照顧人數,「保母」可以自由調配收托人數,壓力相對較小。不過因為保母的工作類型包含24小時的全日托,在工作時間拉長的情況下,保母有可能因為體力不支將孩子當成抒發壓力的出氣筒,或因為一時疏忽沒有盡到照顧職責。
正因為工作量大、工作時數長是托育人員情緒失控的主要原因,無論是找保母或是托嬰中心,都應該針對這兩個因素仔細評估。姚秀慧強調,雖然保母最多可以帶4個小孩,但帶2個和帶4個需要的體力畢竟不同。如果評估保母的體力和能力無法一次照顧那麼多孩子,就應該事先篩選以免引發後續問題。
如果選擇24小時全日托,又無法經常帶孩子回家,托育期間最好抽空親自探視,並與保母以電話、視訊或訊息保持密切聯繫。若無法親自探視也沒有親友可以支援,送托初期可以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居服中心)增加訪視頻率,共同把關托育安全。
與托嬰中心老師相比,保母沒有同事在旁邊監督或分擔壓力,發生問題的比例較高,送托前後必須有更全面的評估及考量。
雖然證照無法反映保母的良心,但可以做到基礎把關(凡持有登記證者均列入政府管理名單),並幫助家長初步掌握保母的背景。依照目前規定,合法保母須具備「托育1+1」的資格;保母除了要有「單一級保母人員技術士證」、「完成126小時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保母、幼保或家政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任一項專業認證,還必須取得縣市政府核發的登記證。
新北市保母協會總督導饒秀珍表示,如果家長不是透過居服中心與保母聯繫,擔心保母資料的真實性,可致電當地居服中心確認保母是否在管理名單,或登入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保母登記及管理資訊網」查詢保母的基本資料。
有些非法的地下保母會推說登記證遺失,這種保母不在管理名單,出事機率特別高,面試時應請保母提供登記證,根據登記證上的資料逐一核對是否符合現況。饒秀珍提醒,登記證的核發縣市須與托育地點一致,如果保母的登記證由新北市核發,卻在台北市托育,表示保母違法收托,這點爸爸媽媽要特別留意
無論計劃送托的時間是半天、全天或24小時,都要在托育時段與非托育時段多去幾次,觀察保母與收托孩子、家人的互動情況以及保母在不同時間的狀態。
前面提到收托人數與照顧品質息息相關,面試時除了向保母提出期望收托的人數,也要向保母詢問之後的接案規劃(現階段托育人數不代表未來收托人數,保母隨時都有可能承接新案)。面試結束應致電居服中心確認保母收托人數是否與登記數字吻合,以免保母刻意漏報人數。
訪視時最好帶孩子一起去,觀察孩子對保母的接受度以及保母和孩子之間的互動情況。同時詢問保母家中成員有哪些人?成員作息與每天進出情況?托育期間是否會協同照顧?發生意外或其他緊急情況會提供哪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