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家住萬華的 7 歲男童,日前迷途走失在大安區信義路二段的超商內,驚慌失措的他神情緊張,熱心民眾察覺有異報案,員警獲報後迅速到場並安撫著男童情緒,所幸男童記得母親的電話,經警員撥打電話連繫後,順利平安助男童與家人團圓。
▲二歲至四歲兒童最易走失。
熱心民眾在信義路二段的超商內,見男童一臉驚恐、神情緊張,疑似是走失情況,於是報案請警方協助,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員獲報案迅速到場了解。
男童向員警表示,媽媽帶著他與弟弟一起出門到永康商圈逛街嬉戲,路程中一不小心就跟丟了,找不到媽媽跟弟弟的他,非常地焦急,警員安撫著男童的情緒,告知男童:「不要擔心,警察會幫你找到媽媽的」。
所幸男童記得媽媽的電話提供給員警,這才與家屬取得聯繫,男童的媽媽接獲員警電話後,連忙趕到現場,焦急萬分的她見到男童安然無恙,才放下心中的大石,她告訴員警自己發現小孩走丟了,還在中正紀念堂周遭找尋,所幸有警方熱心協助,男童才能平安與家人團圓,對於警方的熱心協助感謝不已,不斷地向員警道謝。
▲公園、遊樂場、百貨公司等都是孩子容易走失的地方。
兒福聯盟在 2018 年的調查報告,超過 7 成的家長曾有過小孩走失的經驗,尤其在「公園」、「遊樂景點」、「大賣場」與「百貨公司」這些地點是孩子最容易發生走失的情況。
調查中也發現二歲至四歲兒童最易走失,超過 6 成五。兒盟分析走失原因,發現大部分原因是孩子亂跑或走太快;也有 5 成多家長坦承,是因大人講電話、滑手機或逛街,忽略孩子沒有跟上。
▲五成二家長坦承,是因大人講電話、滑手機或逛街,忽略孩子沒有跟上。
歲末年終的活動很多,父母們少不了帶著孩子一起參與聖誕活動或者過年採買,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醒父母平時應教導小孩走失時的自救方式:
要教導孩子發現大人不見時,應先在原地等候,等爸爸媽媽回頭找你,或試圖製造聲響(如:大哭),吸引路人觀注給予幫忙。
訓練小孩牢記自己與爸媽的名字及連絡電話,必要時可提供資訊給協助者。
教小孩認識人民保母-警察,如果不幸走失,在路上看見警察巡邏,能勇於向前請求協助,而不是害怕跑掉,錯失求救的好機會。
4.跟孩子約定好特定地點:
出門時,與小孩約定好,如果真的走失了,可以在特定地點相會,或詢求附近超商店員的幫忙。
父母不可能 24 小時都跟在孩子的身邊,所以平時應多教導,灌輸保護自己安全的常識,如果遇到臨時狀況,也要懂得如何設法處理或脫險,以保障安全。
▲平常要教導孩子記得爸媽的手機跟名字。
整理/林宜屏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兒福聯盟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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