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主要提供 0~2 歲兒童家庭之托育服務,可分為:居家式、機構式及社區式等三面向提供,透過完善居家托育制度、提升托嬰中心服務品質及建構托育資源中心,讓家長得以安心就業,並獲得足夠照顧能量。
▲台北市政府將於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試辦10:30至22:00之托嬰服務,是全國首創夜間托嬰服務模式。
台北市政府為友善育兒家庭,滿足不同上班時段家長之托嬰需求,將於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試辦上午 10 時 30 分至晚上 10 時之托嬰服務,這也是全國首創的服務模式,將於懷中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辦理,即日起開放登記,預計 12/19 進行抽籤,有需求的家長可以至現場了解收托環境及照顧方式。
十時好神托家園,收托條件為設籍台北市滿 2 足月至未滿 2 足歲嬰幼兒,且父母雙方皆設籍於本市滿 6 個月,嬰幼兒家長(或法定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均需就業,且其中一方工作時間為固定晚上 9 時下班的夜間固定或輪班工作者。托嬰時間為周一至五 10:30~22:00,採混齡制,每童每月收費 1 萬 9,500 元,政府補助 9,500 元,家長實際負擔為每月1萬元。
家園地點鄰近忠孝東路商業區,離捷運忠孝復興站步行 5 分鐘距離,交通十分便利,周邊有大型百貨公司、醫院及飯店等,這區域的上班族常有有輪班、小夜班等夜間工作型態,在此提供長期、平價且符合家長需求的新型照顧模式,成為家長照顧孩子的神隊友。
自 112 年 12 月 13日起開放報名登記,將依身分序位及登記順序通知入托,歡迎符合報名資格之家長至本局網站──公托登記報名及抽籤網頁進行登記,相關訊息請洽詢懷中家園(02)2778-0378。
▲十時好神托家園,托條件為設籍台北市滿2足月至未滿2足歲嬰幼兒。
家園為準公托,會主動幫爸媽申請政府的各想托嬰托兒補助,節省爸媽的時間跟壓力。
就托於台北市 12 歲以下兒童,符合各補助資格要求者,有下列托育補助項目可供申請:
(一)補助資格:
設籍本市 12 歲以下兒童,實際就托於本市保母或立案之私立幼托機構(托兒所、幼稚園及改制完成之幼兒園)、課後托育中心(含改制後之課後照顧中心),且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可申請補助:
1.本市列冊低收入戶。
2.經本局委託安置於寄養家庭之學齡前兒童。
3.經本局委託安置於兒童安置及教養機構之兒童。
4.危機家庭經評估核定有托育需求之兒童。
5.特殊境遇家庭未滿六歲子女或孫子女。
6.經本局評估需緊急轉托之兒童(係指兒童托育之照顧者未適當照顧,經本局評估必須立即轉托者)。
(二)補助金額:
1.就托於保母者,學齡前兒童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8,000 元,學齡兒童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4,000 元整。
2.就托於托嬰中心者,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8,000 元整。
3.就托於幼兒園者(含緩讀生),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6,000 元;以特殊境遇家庭兒童身分申請者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1,500 元。(兒童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準公共化幼兒園者,應優先申請教育部及本府教育局學費補助,本補助不予補助。)
4.國小 1 至 2 年級兒童,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4,500 元。
5.國小 3 至 6 年級兒童,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3,500 元。
※就讀私立幼托園所符合請領「5 歲免學費教育計畫」之大班生,若加額領取「台北市 5 歲學費補助」 12,543 元/學期,致領取總額超過 36,000 元/學期以上者,無需辦理該學期托育補助差額之申請及撥付。
(一)申請資格:
1.委託人為一般身分,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
2.委託人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等,且每週時數達三十小時以上。
3.委託人申報期間,該名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未領取育兒津貼或其他政府同性質之津貼。
4.委託人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但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幼兒,不在此限。
(二)補助金額:
1.送托公辦民營之托嬰中心或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者:一般家庭補助 5,500 元、中低收入戶補助 7,500 元、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補助 9,500 元。另第二胎子女加發 1,000 元、第三胎以上子女加發 2,000 元。
2.送托參與準公共化托育之私立托嬰中心或保母者:一般家庭補助 8,500 元、中低收入戶補助 10,500 元、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補助 12,500 元。另第二胎子女加發 1,000 元、第三胎以上子女加發 2,000 元。
(三)申請資料受理單位:將申請資料寄給送托保母所加入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嬰中心,經初審應備文件無誤後,由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彙整送社會局,由社會局複審無誤後,按月撥入家長帳戶中。
(一)補助對象:
未滿3歲兒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設籍本市,將未滿3歲兒童送請本市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提供者照顧,並向本局提出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服務費用申報者。
(二)補助金額:
1.送托本市公辦民營托嬰中心者,一般家庭每名兒童補助 2,500 元。另申請兒童有其他兄者姊,加發 500 元;中低收家庭第一胎及第二胎子女補助 2,500 元,第三胎以上子女補助 1,500 元;低收家庭第一胎子女補助 1,500 元,第二胎子女補助 500 元,第三胎以上子女不予補助。
2.送托本市公辦民營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每名兒童補助 4,000 元。另申請兒童有其他兄姊者,加發 2,000 元。
3.送托參與本市準公共托育之私立托嬰中心及保母者:每名兒童補助 5,000 元。另申請兒童有其他兄姊者,加發 2,000 元。
(三)申請資料受理單位:
將申請資料寄給送托合作保母所加入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兒童就托之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經初審應備文件無誤後,由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就托之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彙整送社會局,由社會局複審無誤後,按月撥入家長帳戶中。
(一)補助對象:
未滿3歲兒童之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或行使負擔兒童權利義務一方或監護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將兒童送請本市協力照顧單位照顧(或父母以外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收托三親等內兒童並於本市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者),且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 20 %,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協力照顧補助(以下簡稱本補助):
1、兒童及申請人皆設籍本市。
2、兒童送托地點於本市。
3、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二)補助金額:
1、一般家庭、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送托結訓保母或學歷保母者,補助 2,000 元;送托證照保母或托嬰中心,補助 3,000 元。
2、弱勢家庭:送托結訓保母或學歷保母者,補助 4,000 元;送托證照保母或托嬰中心,補助 5,000 元。
3、本項補助送托日數超過半個月以上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半個月以下者,以半個月計。
▲全國托育、育兒補助懶人包(0-2歲以下)。圖片來源/全國教保資訊網
整理/林宜屏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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