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疫情驅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民國112年2月20日起,實施室內口罩政策放寬措施,除了大眾交通工具、醫療院所等處仍須佩戴口罩外,其餘的室內空間將不再強制戴口罩,由民眾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
室內解禁,捷運、船舶、醫院仍需戴口罩
▲搭乘捷運還是得全程佩戴口罩。(圖片提供/台中捷運公司)
另依交通部函示,臺北捷運、桃園機場捷運、台中捷運、高雄捷運等提醒旅客,進入捷運閘門(付費)區域及搭乘貓空纜車,仍須全程佩戴口罩,敬請旅客務必配合,勸導不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北捷表示,各捷運及貓纜車站自2月20日起,加強於刷卡閘門前相關佩戴口罩公告;另車站人員值勤時,如發現於非付費區有民眾未佩戴口罩,將適時宣導及提醒旅客,進入付費區及搭乘捷運時,全程應佩戴口罩。
而若是到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之場合,包括:兒童樂園室內場館、小巨蛋主場館、地下街等處,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的場合,或者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建議要戴口罩。另,冰上樂園、北投會館、旅客服務中心等場地,由民眾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
▲校園及托育場所,室內口罩放寬得等到3/6。
而爸媽要注意!有關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學習場所,則依教育部及衛福部規劃,開學後先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如疫情穩定,自3月6日依指揮中心通案性規定,實施校園及托育場所室內口罩放寬。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並籲請尚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的民眾,儘速完成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
▲2/20起除上述醫療、老人福利機構、公共運輸工具等,仍需佩戴口罩外,室內空間不再強制戴口罩。(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整理/Eden
圖片來源/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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