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有符合健保給付的「剖腹產適應症」嗎?亞東紀念醫院婦產科陳奐樺醫師表示,如果孕婦有以下這二十種情形的任何一種,都因無法自然分娩而需改採剖腹產,除了自費項目,生產住院費用參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辦理。
也就是胎兒缺氧。待產過程一旦醫師發現胎兒窘迫,很有可能必須立即改採剖腹產。
進入產程活動期超過一段時間都沒進展(例如子宮頸已經開6公分超過3個小時)。
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都會大量出血,影響母胎安全。
正常可以自然產的胎位是頭位(胎兒的頭朝向產道,倒立的姿勢);胎位不正則例如臀位(屁股朝向產道,坐著的姿勢)、橫位(胎兒橫臥在宮腔),或胎頭朝下,可是先露出的是臉部(顏面位)。
破水後,臍帶比胎頭先露出來,必須緊急剖腹產。
沒有產兆,但過了預產期,使用藥物催生,但催了3天產程還沒進入活動期(子宮頸要開6公分)。
此病症特徵為會陰部長水泡、會痛,如果自然產可能會使胎兒感染腦膜炎或肺炎,因此採剖腹產。如果曾經感染過但已治好,則仍可自然產。
前胎要符合這二十項適應症者才行;如不符合剖腹產適應症、屬於自費剖腹產,這胎剖腹產也必須自費。
例如切除子宮肌瘤;但切除子宮內膜息肉則不算在內,因為切除子宮內膜息肉不會破壞子宮肌肉層。
自然產胎兒通過產道會受到傳染;但如果曾經得過已治好,則仍可採自然產。
例如胎兒腹裂或腦部水腫,則不宜經過產道擠壓。
如果母體狀況穩定,可以先嘗試自然產;但如待產時血壓不受控制或出現器官衰竭,如肝腎功能異常,則須改採剖腹產。
胎兒小於1,500公克,就算是極度早產兒。必須在有新生兒加護病房的醫院生產。
例如小兒麻痺或曾經發生車禍而使骨盆畸形者;脊椎側彎者則不算在內。
胎兒的體重超過4,000公克,就是胎兒過大,可採剖腹產。
胎兒的頭部太大,但孕婦的骨盆太小,必須要照X光來證明。
例如子宮肌瘤長在子宮下段,且肌瘤大於5公分;或是卵巢有腫塊,阻礙生產。
例如嚴重心臟病、甲狀腺功能亢進、或有動脈瘤等。
如果媽咪有愛滋病,也要採剖腹產,以免傳染給胎兒。
除了上述這些狀況以外,其他使醫師判定無法自然產者。例如媽咪有嚴重精神科疾病、或癲癇、或腦死,無法配合自然產醫護人員的指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