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桌上的責任分工主要分為以下兩部分,
餵食者決定「什麼時間」,「在哪裡」,提供「什麼食物」給孩子
孩子決定他要「吃多少」
食慾怎麼來的?
影響食慾的主要原因有三個:
飢餓感。
跟大人一樣,當身體消耗一定能量,就會產生飢餓感。
而隨著年紀增長,孩童會慢慢從一開始較不規則時間的進食,演變成以三餐為主的進食時間(確切時間依各國文化不同而異)。
如果大人中間不斷地給予點心、零食,這種飢餓感所誘發的食慾就會被磨滅掉。
孩子的生理時鐘會學到:「就算正餐時間幾乎不吃,我的身體還是會有足夠的熱量。」
同時,孩子也錯失了學習如何正確應對身體飢餓訊號的機會。
這也是為什麼希望照顧者能定時提供食物,並堅持在中間不要給予除了水以外,其他含熱量的食物或飲料。
食物的吸引力。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例如一盤色香味俱全的餐點送上來,能引得人食指大動。
又或者,大家常說「裝甜點的胃是不同的」,甜點的吸引力實在太大,就算吃得很飽了,也能夠塞進肚子。
有時,名字也能成為一種吸引力,像笑話中說的:「地中海牡蠣風味義式紅醬蛋汁煎餅佐食蔬」聽起來就比「蚵仔煎」吸引人。
對用餐的期待。
舉例來說,當我們午餐前被老闆叫去念了一頓,接下來的中餐往往令人食不下嚥。
從孩子的觀點來看,大家可以想像有個巨人雖然平常都對你很好,但每次吃飯的時候都要拿著湯匙一口一口地逼你,
還常常罵你、恐嚇你,你還會期待用餐時間嗎?
這種心態也可以反過來利用,例如有時看到隔壁桌的人吃某道菜吃得很開心,你也會想跟服務生說「請也給我來一份那道菜!」
當然,這樣的描述簡化了各種影響食慾的因素,但大致算是一個粗略的架構,大家可以思考看看,就會比較理解:為何要做進食責任的分工。
進食責任分工
基於食慾的各個因素,餵食問題專家們提出了「進食責任分工」的想法。
由照顧者來決定以下三件事:什麼時間?在哪裡?吃什麼?
照顧者的責任,首先是時間。
照顧者可以依照過去的習慣,建立起屬於自己的時間表。
舉例來說,幼兒的話一般是三餐兩點:早餐、早上點心、中餐、下午點心、晚餐,有時會有宵夜。
固定的時間表,一方面能建立起孩子的食慾訊號,另外一方面,當開始建立固定時間表時,也能降低彼此焦慮。
例如孩子中餐吃很少,在中間時間還沒到時又像往常一般吵著想吃零嘴,
這時可以跟他說:「抱歉,現在吃飯的時間還沒到,再等一段時間是點心的時間了,那個時候我們會再提供食物。」
除了固定的時間表外,也要盡量控制時間的長度,一般建議孩子的用餐時間設定在30分鐘左右。
試想若9點開始吃早餐,吃了1.5小時到10:30,中間間隔才1.5小時半就又要吃午餐了,飢餓訊號根本還沒建立起來,
這時孩子午餐不想吃不一定是他的錯,而是他真的不餓...
餐與餐之間應保有足夠的時間,讓飢餓感能夠建立。
其次是地點。
在台灣的文化,吃飯同時也是一個社交活動。三兩好友好不容易碰個面,常會說:「走,一起來去吃個飯?」
你跟你的孩子在餐桌上都講什麼呢?會不會有90%的時間都是「再吃一口就好」?
不如聊聊在學校發生什麼事情?上了什麼課?
讓餐桌變成一個愉快的地方,讓用餐變成一個更開心的事情,也是增進胃口的方式。
最後一個責任,是食物的內容。
你有多久沒有吃自己想要的東西,而總是照著孩子想吃的打轉?
有沒有遇過孩子前一秒跟你說想吃這個,好不容易準備出來了,卻跟你說不想吃了?
不妨這麼試試看:列出一個清單,上面分做四欄:「愛吃的、會吃的、偶爾吃的、不愛吃的。」
在一開始準備時,至少有1~2道菜是孩子「愛吃的、會吃的」。其他,就照著自己的想法去準備吧!
至少在餐桌上,也要讓自己吃得開心點。說不定,你的孩子會出乎意料願意試著嘗試新的食物。
上面說完照顧者的責任,有發現一件事情嗎?
照顧者的責任並沒有要孩子吃多少。進食份量的多少,是孩子的責任。
苦苦逼迫,就為了那一兩口,真能大大增加他的熱量攝取嗎?
讓他們自由自在地挑選餐桌上的食物,自己依照自己的胃口攝取足夠的分量,
至少,也要讓自己能夠吃得開心,不要讓餐桌變成戰場。
希望透過「進食責任分工」,大家都能在餐桌上找回屬於自己和孩子的美味關係!
本文章轉載自《熊孩子出沒!~碰器與木瓜的一方天地》部落格
現職: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小兒科醫師
專長:一般兒科醫學、兒童腸胃疾患、兒童腹部超音波、兒童內視鏡
經歷:學歷:國立台灣大學醫學系
經歷:台大醫院小兒腸胃科研修醫師、台大醫院小兒部住院醫師、台大醫院P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