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進入叛逆期老是唱反調,到底該怎麼辦呢?
2~3歲小孩大腦的認知、語言、情緒與社會互動的能力,各方面都急速發展。這個階段的小孩有很多自己的想法與感受、也覺得自己可以做得到很多事,但實際上有些能力仍沒達到(表達能力或行為能力等)、或受到環境限制,容易受到挫折或有被限制的感覺,所以比較容易生氣。
此時期的小孩大多希望能夠獨立,卻仍有2歲前依賴大人的需求,行為舉止可能會有些矛盾。如果語言又沒辦法把想做的事情表達得很清楚,大人可能會不知道小孩「到底想要什麼」,而造成誤解,讓孩子感到不被理解、挫折,而出現生氣的行為。
此時期的小孩希望事情是由他自己來決定的,因此會因為不想被指揮,而出現說「不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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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美醫學中心復健部顏詩尹心理師說明,英文常說的“trouble two, terrible three”(麻煩的兩三歲小孩),如字面意思,這種叛逆期大多是2~3歲會出現,最小是1歲半就可能會出現;大約4歲左右會結束。4歲後,因為孩子較會注意別人的想法,也會開始比較願意配合大人、注意大人的期待與感受(4~6歲開始發展同理心),且4歲時的語言發展較成熟,較能準確表達需求。
信任孩子、在安全的環境中多給孩子嘗試學習的機會,即使是從錯誤中學習也可以。可以等孩子開口或示意需要幫忙時,大人再提供幫助,或是大人可以主動問小孩「要不要幫忙?」
當孩子生氣、哭泣、挫折時,大人可以幫他說出他的需求與感受,比方:「你很想吃這個餅乾,但是你吃不到,所以很生氣,媽媽懂,我們一起來想辦法好不好?」(大人先描述發生的事情,同理孩子的感受,陪孩子一起找解決方法)。
如果孩子回答不要時,可給予孩子選擇,例如:「你要吃飯或麵?」讓孩子覺得自己被尊重、有選擇權;如果孩子還是不要,大人可以說出孩子目前可能的情緒:「我知道你現在很生氣,什麼都不要,那我們等一下再說。」多給孩子一點時間調整;或是也可以轉移孩子的注意力,去做其他事,之後再回來討論。
如果要禁止孩子做一些事,要溫和地告訴孩子不行的原因,不要大聲責罵、也不要只說不可以而不解釋原因。
不能讓孩子予取予求,大人要溫和地堅持原則,並溫和地讓孩子知道大人的原則是什麼,不能因孩子哭鬧就改變原則。比方出門前先跟孩子說好「今天不買玩具」,就要說到做到。但如果孩子因此而生氣,大人仍要同理孩子的感受,例如說:「我知道你不能買玩具很失望、很難過,但我們剛才已經說好了,今天不買玩具。」孩子仍然可以感到挫折、仍然可以說出自己的感受,應引導孩子嘗試用對話的方式去表達需求與情緒。
不要說:「你不可以生氣。」孩子有生氣的權利,大人應接納、理解並嘗試幫孩子說出他的想法與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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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trouble two”是正常的發展歷程,但如果出現下列行為,則建議就醫:
如果因發展遲緩而感到挫折,就不是叛逆期的正常表現,應介入早療。可依據兒童健康手冊上的說明,觀察孩子是否出現符合其年齡的行為能力。
如果孩子會嚴重傷害自己或嚴重攻擊別人,例如:自己去撞牆、從高處跳下、攻擊別人使別人受傷。倘若出現這些可能影響到生命安全的行為,皆應就醫檢查,有時候可能是過動警訊,建議就醫檢查。
不一定都會出現,其實這也取決於大人的教養方式,依大人與小孩的互動方式而定。重點是要看大人願不願意給孩子獨立自主的機會、尊重孩子、是否願意接納孩子的負面情緒、說出孩子的情緒,是否願意聆聽、並且耐心與孩子溝通需求,如果能夠做到這些事,孩子就會比較少出現叛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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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奇美醫學中心復健部小組長暨臨床心理師 顏詩尹
採訪撰文/湯佳珮
攝影/潘朵拉專業兒童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