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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遭父打又咬,發現兒虐時請這樣做

日前苗栗發生駭人聽聞的虐童案,男嬰的遭遇聽了真的讓人心疼,提醒大家,一旦發現兒虐應盡快通報,一通電話或許可以幫忙孩子脫離苦海。
男嬰遭父打又咬,發現兒虐時請這樣做


苗栗發生駭人聽聞的虐童案,內容如下:
  
「遭親生父親拗斷四肢的苗栗縣魏姓男嬰,出生滿月時即因先天甲狀腺、心臟病問題就診,卻一直未被診斷出四肢有陳舊性骨折,直到 4 個月大時、去年 5 月 9 日因左膝後方一處疑似刀傷流血不止就醫才曝光。

檢方說,針對左膝蓋後的疑似刀傷,魏嫌供稱忘記是如何造成傷害的,雖然醫師診斷疑似刀割傷痕,但缺乏直接證據,檢方只能排除摔倒受傷,無法認定被魏父以刀割傷。

男嬰當時因左後膝蓋窩有一道長達 8 公分的撕裂傷,血流不止就醫,起初魏父謊稱因抱兒子在廁所門口跌倒受傷,但切面平整,疑似被刀割,臨床診斷受傷位置確定不可能是不慎摔落,被醫師重重打臉,且四肢又有多處陳舊性骨折傷,醫院立即向社工通報家庭暴力重傷害。
  
警方據報到魏家採證,發現男嬰血跡集中在廁所裡面跟廁所前方地板,附近無尖銳物品,4 個月大男嬰又無法走路,展開追查。魏男事隔 7 個月才坦承,5月 9 日獨自照顧兒子時,徒手毆打兒子,並以嘴巴咬住兒子左手,再用力拉扯、凹折兒子四肢。」

原新聞連結

 

兒少身體虐待篩檢

疑似兒少虐待及疏忽之簡易篩檢 (身體虐待)
1. 超過三次以上急診外傷就醫紀錄
2. 病史不一致
3. 病史和理學檢查不符
4. 延遲就醫
5. 一歲以下任何的骨折以及頭部外傷
6. 低處跌落(約 150 公分以下)後造成顱內損傷或骨折
  
只要符合 1 至 4 的其中兩項,或單獨第 5 項或第 6 項成立,就應通報、或諮詢兒少保護小組進行更仔細的兒虐篩檢。  醫師只要發現病童符合上述條件,會經由院內兒少保系統通報;一般民眾若發現身邊兒童符合上述條件,可以撥打「113 婦幼保護專線」通報。
   

多管閒事可救命
一通多管閒事的電話,可能幫助身處受虐環境的兒童脫離苦海甚至挽救生命,搶救受虐兒童不該只是醫師的工作,更是所有人該承擔的責任。

  
請分享我的文章,讓更多人知道何時該通報、何時該伸出援手拯救受虐兒童,也讓這些加害者接受應有的制裁。

 

本文章轉載自《Dr. E小兒急診室日誌》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