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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分每秒都在吵!手足糾紛調解SOP三步驟,爸媽快學起來

「嗚~媽咪!姊姊又打我!」「哼!明明就是妹妹先搶我玩具的!」面對孩子們每天不斷上演的衝突與糾紛,爸媽們感到疲於應付嗎?究竟該打該罵?還是該哄該罰?
每分每秒都在吵!手足糾紛調解SOP三步驟,爸媽快學起來


對於孩子們總是吵個沒完沒了,聯合心理諮商所心理師邱惠瑄表示,其實這是很正常的!在發展心理學的研究中,根據J.Dunn(1993)的報告,年幼的兄弟姊妹間,小衝突發生的次數便高達每小時56次,統計數字是相當驚人的,幾乎每分每秒都在吵!但邱惠瑄心理師指出,面對孩子們的糾紛不斷,其實並不需要害怕孩子因為衝突而受傷害,重點應該在於如何協助孩子,從衝突的過程中學會面對和處理。

至於孩子們究竟是為何而吵?邱惠瑄心理師首先從相處時間最長、發生機率也最高的手足之爭來探討。

兄弟姊妹爭吵的原因

手足關係是既親密又是衝突的,爸媽的調解和引導也需要特別的謹慎,因為若沒處理好,將可能導致孩子們從幼年時期便與兄弟姊妹無法和睦相處,甚至將累積多年難解的心結。至於兄弟姊妹的衝突是從何而生?通常和下列原因有關:

所有權和歸屬被爭奪

大部分兄弟姊妹間的年齡差距,通常在1到3歲之間,便是最容易發生爭吵的階段,因為幼兒的自我意識都較為強烈,會覺得這個東西是我的,爸爸媽媽是我的,玩具也都是我的。所以當有一個比較小的弟弟妹妹出現的時候,這些所有權和歸屬性的界定,就會是引發他們吵架的來源,而且是很難避免的狀況。

尤其哥哥和姊姊很可能會認為,關於爸爸媽媽愛的所有權,好像就會被弟弟妹妹剝奪了,爸爸媽媽對自己的關注減少,便容易把怨氣出在弟弟妹妹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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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妹破壞規則和原則

此外,當一個家庭中的弟弟妹妹出生的時候,哥哥或姊姊通常是2或3歲的孩子,他們已經開始會遵從大人所制訂的秩序和規則,但是他們會發現,剛出生的弟弟妹妹,居然是不遵從這些規則的。例如他們會認為,這個玩具是我在玩的,可是弟弟妹妹怎麼可以突然來搶走?或者這是我在遵守的某些規則,可是這個弟弟妹妹卻是來破壞它的。所以這些都會是造成手足發生衝突的原因。

不過,如果兄弟姊妹的年紀差到6歲以上,爭吵情形則會較少,因為兄姊會是比較成熟的,便會知道弟弟妹妹之所以這樣做,只是因為他們還小,並不懂得遵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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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驟 調解手足糾紛

一、事前預防:解決手足糾紛的基本態度

雖然孩子間發生糾紛是難以避免的,但邱惠瑄心理師建議,爸媽可盡量營造溫馨互愛的家庭氛圍,譬如讓哥哥姊姊幫助照顧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則可以回饋或是感謝哥哥姊姊,彼此的東西也以分享、交換、互惠等觀念原則來共享。平常還可從幾個重點來幫助孩子建立觀念,藉此預防並減少衝突的產生:

· 分齡規範基本行為

邱惠瑄心理師指出,2歲的孩子會開始「瞭解」規範,知道什麼事情可以,什麼事情不可以,3歲則是能夠「遵守」規範的年紀

由於弟弟妹妹在2歲前的時候,並無法瞭解規範是什麼,因此若面對太無禮的弟妹搶東西或破壞原則的時候,爸媽就要多安撫哥哥姊姊,跟他們解釋為什麼弟弟妹妹現在是這樣的狀況,所以沒有要求弟弟妹妹遵守規範,只是暫時性的做法。等到弟弟妹妹大約2歲,也能瞭解規範時,爸媽就可以制定家中基本的行為規範,請兄弟姊妹一起去遵守。

大的一定要讓小的嗎?

立學苑幼兒溝通教室執行長曾雅瑜表示,以往傳統的教養方式,可能都會要求大的要讓小的,事實上應該依照年齡對於理解事情狀況的程度來改變做法,並不總是要求大讓小。而且所謂的「讓」,若從「理解」出發:「因為你年紀小ㄧ點、因為你沒有這個玩具⋯⋯等」所以「我讓你先」,便是帶有「理解並同理對方」的「禮」。所以大讓小的情況,其實也包含了學習「禮」和「理解」的意義。

以年紀來說,因為大孩子理解力較高,所以父母可以花較多的時間告訴大孩子「禮讓」的意義(不是強迫),並同時讓較小的孩子理解「他是被禮讓的一方」;等孩子們建立了「互相禮讓」的觀念,下一步就是教導「尊重」,大小孩子都會有不想讓的時候,藉由討論、溝通,讓孩子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下,自己決定「誰該讓?」

邱惠瑄心理師則談到,將「讓」解釋成「分享」的概念,也容易讓孩子理解並接受,因為「分享」是一個較為平等的概念,而且包含了愛:「因為我愛你,所以願意跟你分享」,應用亦較廣泛,就算是年紀小的弟妹,也同樣能「分享」給兄姊,讓手足之情更為和睦融洽。

· 讓孩子感受被愛和被尊重

邱惠瑄心理師建議,平時和孩子相處時,父母親要盡可能讓孩子們都能感受到,他們是被愛和被尊重的。因為如果父母親對待所有孩子,都是充滿愛而且一視同仁的,手足間也會比較友善,比較沒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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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比較,減少競爭

此外,父母需要體認每個小孩都有自己的特質和長處,應避免孩子間的比較行為,並減少競爭行為,多引導孩子們相親相愛和睦相處,強化手足間分享與互愛的氣氛,便能減少糾紛與衝突的發生。

手足

二、事發處理:調解手足糾紛的SOP

立學苑執行長曾雅瑜指出,在處理小朋友衝突的時候,首先要確認好3個重點,第一是孩子的氣質,第二是孩子的年齡,第三則是中立的引導:

1.依氣質因應

曾雅瑜執行長表示,每個小朋友的氣質是不一樣的,可能有些孩子個性特別拗,有些孩子隨和好相處,所以大人是沒辦法一招打通關的,需要針對孩子的氣質去「因材施教」。

邱惠瑄心理師也談到,以家中有兩個孩子為例,便可能會有4種不同的個性組成,父母必需去辨別,並依孩子的特質去做不同的因應方式:

(1)兩個都屬於強勢侵略型

如果兩個孩子都屬於比較侵略性的強勢性格,爸媽可能就需要事先定好較為嚴格的規範,也就是比較明確的協調機制。比如當兩個孩子都想玩同一個玩具的時候,是要以原先在玩的孩子享有優先權,或是該玩具原本屬於誰的作為優先權。若在爭吵前已將規則制定好,父母便可依此處理類似的糾紛。

(2)兄姊是強勢型,弟妹是溫和型

而若哥哥姊姊比較強勢,弟弟妹妹比較溫和,爸媽就要多灌輸大孩子比較多「照顧」的概念,盡量讓兩個孩子相處融洽。

(3)兄姊是溫和型,弟妹是強勢型

假設哥哥姊姊的個性較為溫和,弟弟妹妹就比較會搶東西。這時候要如何引導兄姊願意給弟弟妹妹東西,而弟弟妹妹該如何遵守協調機制,達到不吃虧的雙贏局面,便是爸媽需要思考的重點。

(4)兩個都屬於溫和型

倘若兩個孩子的個性都屬於隨和好相處、比較大而化之不計較的類型,發生爭執或衝突的頻率便相對較低。但是爸媽也需讓孩子養成保護自己的觀念,以免遇到手足以外的朋友或同學,便有可能相對弱勢容易被欺負。

2.依年齡處理

前面有提到,孩子約在2歲開始瞭解規範,3歲可以遵守規則,所以處理孩子的糾紛時,也要依照他的年齡發展去做合理的要求。

比如不可能要求一個3歲的孩子去達到小一孩子的行為標準,硬要他像兄姊一般的講道理、有禮貌;又或者爸媽可能誤判孩子能夠達到的水準,比如3歲孩子已經可以做到遵守規範不賴皮的時候,卻還是覺得他年齡太小,沒有要求他做到應有的行為,其實對孩子來說並不是好事,將可能延緩他應有的成熟表現。

此外,如果一直教導2、3歲的小朋友什麼是互相尊重,他們可能無法真正理解,因為年齡發展還沒到這個領域。若為5、6歲的小朋友,則應該已經能夠懂得互相尊重的概念了,也比較能自行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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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中立引導

邱惠瑄心理師表示,許多父母在孩子們發生衝突時,通常會仲裁誰對誰錯,或是幫孩子想出解決方案。但邱惠瑄心理師指出,面對孩子們的糾紛,家長其實應該做的是「陪伴」小孩處理紛爭,而非「幫」他們處理紛爭。

1.讓孩子有機會說明,有被瞭解的機會,然後想出解決辦法

至於要怎樣「陪伴」孩子處理紛爭?主要就是父母要保持中立的態度,並不去評斷誰對誰錯,讓每個小孩都有機會說明,有被瞭解的機會。在釐清問題後,大人也不用急著提出解決方法,而是去協助小朋友一起思考,我們有沒有什麼解決這個問題的好方法?比如想玩的玩具,在10分鐘後交換,或是孩子能夠想出更好的辦法?如果孩子習慣產出不同的解決方法,而且是雙方都能認同妥協的時候(雙贏),他們以後再遇到這樣的狀況,便可以依循這樣的方式去處理。不過前提是兩個孩子都已經3歲以上,均具有遵守規範與獨立思考的能力,才是可行的方式。

曾雅瑜執行長也提到,處理孩子間的糾紛時,爸媽可依據「發現問題、定義問題、說出問題、解決問題」四個步驟,逐步抽絲剝繭,釐清問題,引導孩子說明清楚,並鼓勵他們自己解決。同時大人處理的不應是孩子行為的對錯,而是處理孩子的情緒,先讓他們的情緒有個出口,冷靜之後,再一起討論可行的解決方式。

2.強調公平,而是如何解決交換和分享的精神

家長有時候對於處理孩子的糾紛,可能會覺得需要具有公平性,才能讓孩子信服。但邱惠瑄心理師提到,如果太強調公平的原則,會造成往後孩子們在發生爭執的時候,也都會追求公平,然而事實上很多狀況是無法達到「公平」的,譬如大家想玩的玩具,有時候就只有那一個,並沒有辦法滿足每個孩子都要有一模一樣的玩具的需求。所以爸媽應將焦點從「公平」轉移到「如何解決、交換和分享」,否則若太過強調絕對的公平,將會面臨很多狀況是無解的,處理起來也會是沒完沒了的。

3.讓孩子練習自行處理

當這些遊戲規則都建立好之後,父母有時候便可以試著在旁邊,觀察孩子們如何自行處理紛爭,久而久之孩子自然會發展出日益和睦的相處之道。

曾雅瑜執行長提到,其實破壞就是建設的開始,關於手足間的紛爭,只要有很多的衝突,便都是他們學習的機會點,但很重要的是大人是如何引導這些衝突的發展。如果手足間的爭吵,誰對誰錯的評斷總是由大人定義,譬如可能說:「每次大的就是不讓小的!」或者:「每次小的就是這麼歡!」這樣其實反而會強化孩子的負面行為,或是被影響認為自己就是這個樣子。

曾雅瑜執行長建議,爸媽應將重點放在如何利用溝通,去轉移事情的爭執點,尤其千萬不要在第一時間去評斷誰對誰錯,因為孩子都在學習,學習的時候其實是沒有對錯的,所以大人引導者的角色應該是中立的,甚至到最後只是旁觀,不需再出面協調和引導。

父母需要介入的情況

如果孩子們發生爭執時的情緒是比較失控的,父母當然要先介入調解,讓雙方先分開冷靜,再來溝通協調。另外也可針對常常爭吵的項目一次去處理,訂好規範讓孩子們遵守。比如哥哥和弟弟常常搶奪電動玩具,父母便可事先訂好每人輪流玩的時刻表,誰的時間到了誰就可以玩,將會比較沒有爭議。

手足間學會即使爭吵卻依然相愛

三、手足間學會即使爭吵卻依然相愛

邱惠瑄心理師也談到,手足間的爭吵是正常的,而且是必經的歷程,唯有在相處和成長過程中不斷的面對爭執,才會慢慢衍生出他們自己的有效解決方式。所以父母並不用刻意讓孩子間保持絕對的平和,那反而剝奪了他們學習的機會,只是要讓孩子們知道:「我們雖然會有衝突,但我們並不會因為這些衝突而不愛對方,而且我們知道遇到衝突該怎麼處理。」因此手足間的紛爭,和任何朋友間衝突的不同之處,便是從小到大共同成長的經歷,兄弟姊妹間的友愛之情是可以一直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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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聯合心理諮商所心理師 邱惠瑄
立學苑幼兒溝通教室執行長 曾雅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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