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十月最後一個週六是台灣同志遊行的大日子,而 2019 年 5 月 24 日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後,不管是中央政府或縣市政府對於婚姻平權跟友善多元性別的權利與福利,也不斷在修正調整中。
▲每年十月最後一個週六,台北都會舉辦一年一度台灣同志遊行。(圖片提供/台北市政府觀光局)
生育獎勵金是指新生兒爸媽任一方,設籍並居住在某個縣市達到規定時間長度(從設籍日到新生兒出生當天,中間未遷出,且申請時仍設籍該縣市),並在辦理出生登記時將新生兒的戶籍設在該縣市,就可以請領一筆津貼,實際金額請依各縣市政府規定為準。
為落實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的婚姻平權精神,並友善多元性別家庭,台南市修正生育獎勵金規定, 113 年 9 月 10 日新增條款明定,同婚家庭收養新生兒,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收養後,並符合台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各項要件,於新生兒出生後一百八十日內可申請台南市生育獎勵金。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在少子化的趨勢下,政府應重視同志朋友們的養育權,這次台南市修正規定,明確保障同性婚姻者的權利,展現市府努力營造「敢婚、願生、能養」友善環境的決心。
民政局長姜淋煌補充,目前有許多同志伴侶透過收養等方式組成家庭,在同一名新生兒若未重複申請下,台南市的同志家庭收養新生兒可申請生育獎勵金,市府願打造對於多元性別群體的友善氛圍,落實同婚家庭友善政策。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簡稱《 748 施行法》,是中華民國法律的同性婚姻專法,於2019年 5 月 17 日(國際不再恐同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 5 月 22 日經總統公布,依該施行法本文施行日期規定自同年 5 月 24 日(該解釋兩年落日條款生效日)起施行,使中華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立法目的係為達成《中華民國憲法》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使同性婚姻之關係獲法律承認。認定民法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有違憲法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平等權之意旨,並要求自解釋公布起 2 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
而依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辦理結婚登記者,配偶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並經法院裁定認可收養,該養父或養母亦符合申請生育獎勵金之規定,其他詳細資訊可洽新北市各戶政機關。
來自澳門的新住民談小姐,與臺灣配偶陳小姐婚後產下一對龍鳳胎,陳小姐不僅透過法院裁定認可收養小孩,至戶所辦理收養登記時,後續還可請領新北市生育獎勵金,一路走來很不容易,她也十分感謝新措施的美意。
除了最新公布的台南市以外,新北市、台北市、高雄市的同志婚姻伴侶也可以申請生育獎勵金。
▲除台南市以外,新北市、台北市、高雄市的同志婚姻伴侶也可以申請生育獎勵金。
整理/林宜屏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民政局、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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