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3歲以下的寶寶,比較適合居家式的托育環境,也就是找保母。根據統計顯示,全國目前大約有2萬2,000多人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辦理登記並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本期雜誌的特別企劃單元,與爸比媽咪一起來關心如何找到合適的保母、找保母時家長應注意的細節、最新法規,文章中更蒐集了家長最想知道的育兒補助資源。一旦自己實在分身乏術、想找保母前,別忘了先閱讀本文替您所整理的相關資訊喔!
簡慧娟署長表示,目前除了連江縣與金門縣以外,各縣市政府皆已結合民間團體辦理居家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也就是俗稱的「社區保母系統」),協助家長媒合適當的保母。關於各地方政府委辦單位的聯繫方式,可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下載(網址為http://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32)。
此外,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簡稱社家署)也建立了「托育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系統」(網址為http://cwisweb.sfaa.gov.tw/),家長可以上網查詢保母收托情形及聯絡方式;亦可加入網站會員,申請線上媒合服務。
保母必須擁有哪些條件?
☆法律規定:
1.安全環境規定:保母托育處(通常為保母家)必須通過社家署所制定的40項托育服務環境安全檢核,包含陽台、樓梯、逃生出口、家具設施、電器用品、消防瓦斯……等皆有相關規定,以確保托育兒童的安全。
2.照顧人數規定:依據不同的托育方式,而有不同的收托人數規定(保母若有6歲以下的小孩,也算在內):
(1)每位保母照顧半日托、日托、延托或臨時托育的寶寶最多4人,其中未滿2歲的寶寶最多2人。
(2)每位保母照顧全日托或夜間托育的寶寶最多2人。
(3)每位保母照顧全日托或夜間托育的寶寶1人者,可增加收托半日托、日托、延托或臨時托育的寶寶最多2人,其中未滿2歲者最多2人。
(4)每位保母照顧夜間托育2歲以上兒童2人者,可增加收托半日托、日托、延托或臨時托育的兒童最多1人。
(5)2名以上保母於同一處所共同照顧的寶寶最多4人,其中全日托或夜間托育者最多2人。
3.托育人員資格: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從去年12月1日起,只要是有收費、收托三親等以外的孩子,都要向地方政府辦理登記後才能收托。家長找保母時,應先向保母確認是否已經取得登記證書。如果沒有登記,經發現保母將會被罰6千至3萬元不等的罰鍰,並限期改善。
署長教媽咪如何簡單看保母證書
簡慧娟署長也提醒家長,根據規定,保母應將服務登記證書懸掛在家長可以明顯辨認的地方。上面不僅會有保母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也會有證書字號、服務登記處所地址(可接受托育的地方地址。只有到府保母的證書上不用登記地址)、證書的有效期限等資訊,建議家長不妨稍微核對一下證書是否為保母本人所有,也確認一下地址是否一樣、證書是否在有效期間內。
4.在職訓練規定:依據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保母每年至少必須接受18小時的在職訓練。每2年所接受的在職訓練,應包括8小時以上的基本救命術。
☆其他:
家長應該實際到保母家中,觀察居家環境是否適合寶寶的年齡、托育空間充裕整潔,而且具有防跌、防撞、防墜等安全措施,廚房有不影響視線的安全非閉密式區隔措施,浴室清潔、防滑、備有嬰幼兒專用馬桶座,並具備消防設施及逃生措施;亦可觀察保母在托育時間沒有兼做其他工作、保母家庭生活是否安定單純,家庭成員是否有嚴重不良習慣、健康是否無虞;此外,家長與保母互動時,除了觀察保母是否身心健康、有耐心及有責任感之外,也可以加以瞭解雙方的教養理念是否一致;並且觀察保母與寶寶互動時,是否能因應不同寶寶的個別需要而給予不同的教養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