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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幼兒園逼男童脫內褲擦地,媽媽心碎!教育局重罰且公布校名,選校前先確認7點合法

只因為男童打翻水杯,就被幼兒園助教要求當眾裸露下半身擦地!媽媽說到孩子半夜做惡夢、會夜驚夜哭,幫他換褲子就頻說「不要、不要」,不禁哽咽……
新北幼兒園逼男童脫內褲擦地,媽媽心碎!教育局重罰且公布校名,選校前先確認7點合法

 

新北鶯歌幼兒園男童當眾裸露下半身擦地,媽媽看了心都碎了

媽媽看到心都碎了!新北市鶯歌區私立朱徠德幼兒園的教保員和教保助理員涉及不當管教,只因男童打翻水杯,便要求孩子在班級中脫下內褲擦地,媽媽看完監視器畫面心碎,哽咽說道:「孩子晚上會做惡夢。」

男童媽媽表示,孩子打翻水杯後,助教竟把衣服用丟在地上的方式拿給他,然後全程在助教眼神指示下,男童脫掉褲子和內褲,裸露下半身拿自己的褲子擦地上的水。這些畫面,讓媽媽好心碎。

「孩子晚上做惡夢,夜哭、夜驚,我半夜幫他換褲子,他還嚇到尿褲子,頻說『不要、不要』。」媽媽幾乎是說到哽咽。

男童媽媽指出,事件發生在2025年9月。當時,10月10日,她到學校觀看監視器畫面,看到孩子在全班面前裸露下半身,拿著自己的褲子擦地上的水,讓她非常震驚,當下她要求園方保留監視器畫面,並向新北市教育局檢舉,園方承諾會保留證據並自行通報。

然而,教育局在10月14日到學校,園方稱監視器畫面已被覆蓋,只交出四十八秒的手機翻拍畫面。後來園方有私下拿出四分鐘的完整畫面給她看,她很驚訝學校有完整畫面,卻沒給教育局。

教育局回應,調查過程中並未僅採信幼兒園說法,而是持續事證比對與查核。當家長反應:監視器畫面與所見翻拍畫面有所差異後,即刻查證,發現園方提供影像,乃將原始畫面局部放大翻拍,已構成規避行政稽查行為,屬重大違規,依法列入裁處。

教育局表示,該班教保助理員及教保員因幼兒打翻水杯,要求幼兒在班級中自行脫下褲子更換並擦拭地面,相關作為已逾合理教保管教範圍,侵害幼兒尊嚴與身心安全,構成不當管教行為成立。

教育局強調,園方除不當對待幼兒案外,另查獲有延遲通報、未依法配置人員、超額收費,以及園務管理缺失等多項違規情形。綜合全案違規事實,12月下旬也已依法合併裁處該幼兒園罰鍰共計16萬2000元,並依規定公告園所名稱。

至於兩名涉案人員已於10月中旬陸續離職,目前未於新北教保服務機構任職,因為涉案情節輕微,依法只需接受在職教育課程研習,精進正向管教能力,所以並未處罰。

 

挑選幼兒園前,先確認7點是否合法

爸媽參觀幼兒園時,先快速檢查以下7點,是否合於法規:

1. 有沒有合法立案

園內應張貼立案證明,可在縣市教育局網站查到。

2. 老師有沒有合格資格

老師需具教保員或教師證,助教或外師不能單獨帶班。

3. 師生比有沒有超標

2至3歲約 1 比 8,3至6歲約 1 比 15。

4. 環境與安全是否合格

消防安檢通過、逃生動線清楚、廁所與活動空間安全、防滑。

5. 收費是否透明

費用事前公告、不臨時加收、不強迫買指定教材。

6. 照顧與管教方式

不得體罰或言語羞辱、不得超收、超時照顧。

7. 家長權益是否被尊重

有溝通與回饋機制、家長有申訴與知情權。

 

其中,在「照顧與管教方式」方面,要觀察園方是否有做到以下部分:

(1)不能體罰

包含:打、罰站、跪、推、拉扯、強迫維持姿勢等。

(2)不能言語羞辱或恐嚇

例如:罵孩子笨、壞、沒用,或用「不乖就不要你」「老師不喜歡你」這種話威脅。

(3)不能用不當方式逼迫服從

例如:硬拖進教室,用關小房間、隔離、綁住等方式處理情緒或行為(冷處理可以有,但要有老師在旁陪伴與安全規劃,不是丟著不管)。

(4)情緒崩潰時,老師怎麼處理

孩子哭鬧時,是先安撫、陪同冷靜、引導表達,還是用命令叫他閉嘴,或放著哭到累。

(5)吃飯與午睡,不應用強迫手段

吃飯不該用灌食、威脅、羞辱,午睡不該用恐嚇或強迫不准動,也不該用「不睡就不給你參加活動」當交換條件。

(6)如廁與意外處理是否尊重孩子

尿褲子時,老師是迅速協助更換與安撫,還是讓孩子當眾尷尬、被嘲笑或被責備。

(7)受傷或生病的處理流程要清楚

小傷口怎麼處理,發燒會怎麼通知家長,需要就醫時的流程是什麼。

(8)是否有清楚的通報與紀錄

是否會客觀紀錄並回報,不偏袒、不推責。

 

整理撰文/游資芸

圖片來源/翻攝自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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