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言猶在耳,至今仍讓人心痛不已。這起發生在2023年底的悲劇,讓無數爸媽心頭一緊。年僅1歲10個月的剴剴,遭收出養等待階段的過渡期劉姓保母姊妹長期虐待,最終送醫不治。事後檢方起訴發現,這對保母雖持有證照並透過媒合體系接案,但訪視紀錄造假、托育監督失靈,使孩子的求救訊號一再被忽略,錯過了能阻止悲劇的每一個機會。
這起事件震驚社會,也讓許多爸媽不禁質疑,我們信任制度、選擇合法托育,為什麼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托育體系出了什麼問題,才讓這些悲劇一再重演?
新聞中「惡保母」的案例屢見不鮮,讓不少家長越來越不放心把孩子交出去。但真的是所有保母都有問題嗎?其實不然。根據彭婉如基金會居家托育部研發組長李庭欣的觀察,這些事件只是極少數,大多數保母都很努力且專業,甚至很多保母照顧得比我們自己還細心!
那問題到底出在哪?為什麼制度一直在、訪視也有做,還是會出現問題保母?本文將帶你深入了解,保母出狀況的背後原因、制度的破口,以及家長可以採取的措施,幫孩子多一層保障。
根據衛福部於2020年委託學者進行的「托育事件及虐嬰案件成因分析研究」,研究者透過蒐集歷年相關案件的判決書進行分析,指出導致托育人員不當對待行為的背後,其實有多重因素。
研究結果顯示,許多托育事件並非保母蓄意傷害孩子,而是在照顧壓沉重、專業知識不足,或育兒觀念落後的情況下,發生了原本可以避免的錯誤,例如:
►照顧壓力大,情緒失控:長時間獨自在家裡照顧孩子,缺乏情緒紓解與支持系統,加上日復一日的繁瑣勞務,容易在某個時刻情緒失控。
►不擅應對不同氣質的孩子:每個小孩的氣質不同,如果照顧者與孩子之間的匹配不夠合適,可能衍生出照顧上的摩擦,進而增加照顧壓力。
►缺乏足夠的專業照顧技巧:例如面對副食品過敏,幫寶寶洗澡等日常照顧,若保母缺乏訓練或經驗,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狀況。
►育兒觀念沒跟上時代:過去被認為是教訓孩子的方式(如拍屁股),如今可能已經構成體罰。觀念如果沒與時俱進,很容易踩線。
所以,出錯的保母不一定是壞人,而可能是「不知道怎麼做」、「做不到」或「真的太累了」。也因此,制度怎麼補強,如何適時介入,就變得更關鍵。
李庭欣強調,這些錯誤不一定來自惡意,但也正因如此,我們更需要一套能夠持續監督與輔導的制度,來守護孩子的安全,也支持保母的身心健康。
很多家長在找保母時,第一件事是問:「有沒有保母執照?」這個問題沒有錯,但其實,光有「執照」是不夠的!
①托育人員(保母)執照=基本門檻,但不是通行證
有「托育人員技術士證」,代表保母通過了勞動部的技能檢定,具備基礎的保育知識與技術,這是一張基礎資格證明。
但請注意,有執照 ≠ 可以合法收托孩子。它只是申請登記的一步。
②登記證=合法收托的正式身分
保母要合法在家收托孩子,一定要向縣市政府申請「托育服務登記證」,這才是合法身分的象徵。
申請登記證,會經過一連串的審查:
✓ 是否具備保母技術士證、結訓證或相關科系資格
✓是否通過健康檢查與無犯罪紀錄(良民證)
✓同住家人背景是否合格
✓居家環境是否安全(訪視員實地查看)
通過後,政府才會核發登記證,這才是一位「合法登記的居家保母」,可以正式收托孩子。
所以家長最應該確認的是:保母是否持有登記證。
③訪視制度=持續監督與輔導的重要機制
保母開始收托後,政府就會啟動「訪視輔導制度」,多數是由各縣市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派出訪視員,不定期到保母家中進行查訪。訪視的頻率如下:
►新收托孩子:30天內必須訪視1次
►新手保母(登記第一年):每年至少訪視 4 次
►資深保母:每年訪視2~4次
►高風險型態(如全日/夜間托/收托3人以上且有明顯照顧負荷):每年訪視 6次以上
訪視不只查違規,更重視孩子的整體狀態、保母與孩子的互動、環境安全與照顧品質,透過專業觀察,協助保母持續改善與成長。
李庭欣指出,專業的訪視員具備「風險敏感度」,能從細節中發現潛在問題。例如,若在保母家聞到煮中藥的味道,可能會聯想到是否使用明火、照顧者是否分心等安全疑慮。
此外,訪視結束後,訪視員也會主動聯繫家長做交叉確認,觀察家長與保母的說法是否一致、孩子在兩邊的表現是否有落差。如果有疑點,中心會啟動進一步的追蹤與評估。
一張表快速搞懂三大制度角色
弄懂這三個環節,家長才能真正安心,也更有能力判斷保母的專業與可信度。
階段 是什麼? 意義與功能 家長要注意什麼? 執照 托育人員技術士證(技能檢定) 有保育基本知識,是入門資格 有執照≠合法收托 登記 登記證(政府審查合格) 通過政府實地查核,代表保母可合法收托 ☑️務必確認是否有登記證
☑️確認登記證在效期內、且為所在縣市政府核發
訪視 訪視員定期輔導與不預告訪視 持續監督保母照顧品質,與家長保持通報機制 ☑️主動與中心聯繫、關心訪視情況
很多家長會問:「這樣看起來制度蠻完整的啊,為什麼還是會出包?」李庭欣表示,問題就在於現行制度對於非嚴重違規的處理方式過於寬鬆,加上資訊不透明,讓有問題的保母難以被淘汰。
對於一些非嚴重的違規,例如未專心托育(保母臨時外出買菜,將小孩委託給未具身份的家人照顧),或是新收托孩子未向中心回報、收托人數超過上限等,這些看似「小違規」的情形,目前制度只會要求保母限期改善。訪視員會追蹤改善情形,只要改善完成,事件就這樣結案,不會升級處理。
就算同一位保母在不同時間點有多次違規,只要每次都有完成改善,制度也只會一案一處理,不會將違規紀錄累積。例如:
►超收→ 限期改善→ 改善完沒事
►接著又被抓到未專心托育→ 限期改善→ 改善完又沒事
►再來一次未通報收托→ 限期改善→ 又改善就過關
這樣一來,某些心存僥倖、缺乏職業道德的保母就可能一犯再犯,持續踩踏制度紅線,卻因為每次違規都被獨立處理而無法被有效淘汰。
除非是涉及重大違規且依規定必須公告的案件(例如性侵、虐童等),一般像是超收、未專心照顧這類違規紀錄,都只留在居家托育中心或縣市政府內部。
家長根本無法得知眼前這位保母,是否其實有過好幾次違規紀錄,變成「資訊不對等」的受害者。
訪視員是托育制度的第一道防線,卻常面臨高工時與沉重壓力。一位訪視員往往要負責多達60位保母的管理,除了定期訪視,還要撰寫報告、安排課程,臨時狀況更要立刻處理。然而,他們的薪資待遇普遍偏低,制度也沒給他們足夠的權限與工具,即使發現保母有問題,也難以採取實質作為。長期下來,不少訪視員因壓力過大而離職,新進人員又需從頭培訓,風險辨識能力無法迅速建立,使制度的守門機制更加脆弱。
為了補上制度漏洞,許多團體正推動修法,主張引進類似交通違規的「記點制度」。根據違規情節輕重,對托育人員給予相應點數。如在一定時間內,點數累積到一定程度時(例如兩年內被記六點),應強制其暫停收托,並公開資訊讓家長知情。
若托育人員重複達到暫停收托的門檻,再次違規且被記點(例如五年內經兩次暫停收托後,再被記點一次),則應撤銷其托育登記證書,讓不適任的從業人員退出托育市場,真正為孩子把關。
★下集預告:信任之前,先懂選擇:爸媽一定要知道的保母篩選6大關鍵
採訪撰文/江睿毓
諮詢/彭婉如基金會 居家托育部研發組長 李庭欣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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