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僅 7 歲和父母居住在台中南屯區社區大樓 9 樓的女童,9/4 下午驚傳意外墜樓不治身亡,而在房外的家長竟都沒察覺!
今年 4 月底,台北市 3 歲曹姓女童自重慶北路一處民宅大樓住處 7 樓墜落中庭傷重不治。據了解,當時曹父有事前往社區管委會,留下女童獨自一人在家。有其他住戶看到她站在窗邊,沒多久就傳出墜樓聲響。
▲高處墜落是1~14 歲事故傷害死因 的NO.2。
根據衛福部《110 年十大死因分析報告》可以看出,事故傷害死因排名以 1~14 歲及 15~24 歲居首位,最常見就是交通意外與高處墮落。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曾對兒童墜樓案例分析,發現大多發生在孩子獨自在家或離開照護者視線。進一步探究兒童攀爬導致墜落的動機,發現大多是想遊戲玩耍與找不到大人,可見「居家防墜措施」與「不讓兒童獨處」是防墜兩大預防重點!
105 年兒童事故新聞統計中,就有 30 件意外事故起因是讓孩子獨處引起的傷亡,而根據靖娟基金會 105 年 4 月針對台北市 12 區之托嬰中心、幼兒園、國小的家長與國小學生等所進行的「台北市國小兒童獨處經驗問卷調查」後發現,近二成的家長曾讓幼兒獨處,超過五成的家長曾託付幼兒給國小兄姐照顧;幼兒獨處場所以居家環境為大宗(13.3%),獨處多數原因為倒垃圾(45.7%)、買東西(39.8%)、臨時有事(24.8%),顯示家長對於居家環境的安全意識仍偏低,且高估國小兄姐的照顧能力。
並且,家長讓幼兒一人獨處或手足陪同獨處,次數以「1~3次(61%)」、時間以「1小時內(90.3%)」為多,家長多半認為時間短沒關係,但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條之定義,未滿十二歲者,稱為兒童;根據該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許多家長不知道原來留幼兒一人在客廳玩耍、讓幼兒與國小兄姐單獨在家都算是獨處,其他像是:讓幼兒獨自買東西、在汽機車上等待等,也算是獨處,均屬觸法行為。
▲讓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是違法的。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近年來,許多兒童事故是父母將孩子獨留在家、車內或戶外等造成,105 年兒童事故新聞統計中,就有 30 件是因孩子獨處而傷亡,造成 9 死 21 傷的悲劇,提醒父母如果讓幼兒獨自在家,最常發生的事故:第一為火災,第二為墜樓;如果讓幼兒獨自在外,最常發生的事故:第一為交通事故,第二為陌生人誘拐。放孩子獨自一人等於是將他們置身於危險環境中。」
台北市社會局也提醒,家長們讓幼兒獨處不到一個小時仍為獨處,千萬不能輕忽,短短幾分鐘孩子的好奇心都有可能導致其受傷甚至死亡:「不管是在家裡、在車裡、在公園、在社區,都不要讓孩子一個人!」再次重申兒童不獨處的重要性。
兒童本身較無力避免傷害,其安全照護有賴父母及照顧者,注意及改善居家環境安全,以確保兒童健康、安全的成長。
事故傷害是可以預防的,除了平常要多多灌輸小孩跌墜的危險性,教育他們不要跑到危險的地方外,為提供家長做好預防兒童墜樓措施,根據林月琴執行長跟美國「兒童安全組織與國健署」的建議,可整理出「防墜 3 不 4 要」的口訣,仔細檢核居家環境,杜絕再有孩子墜樓傷亡的遺憾。
幼兒發生意外往往都在爸媽離開視線的幾秒鐘,所以當家中有一個大人以上在照顧寶寶時,主要照顧者應隨時確認幼兒是否在其他照顧者的視線範圍內,或是照顧者相互約定好照顧責任歸屬,例如:媽媽洗澡時,由爸爸幫忙照顧;媽媽煮飯時,請奶奶陪伴幼兒。
防止小朋友爬到窗戶附近,不用窗戶時要記得關上。如果幼童年齡較大會自己打開窗戶,可以加裝安全鎖等,限制窗戶打開的幅度為10公分左右。但要注意不在孩子面前開啟安全鎖,否則他們可能會記住打開的方法。
不讓孩子在高處玩耍,平時就要灌輸他們高處危險的概念。
窗邊避免擺設可以讓小朋友攀爬的家具或物品,如:沙發、床、椅子、桌子、矮櫃等,也不能堆積雜物。此外,許多人會在陽台、窗戶週邊布置盆栽、擺放家具或堆放雜物,這些都可能成為兒童攀爬的站台,應予以移除。
此外,要注意窗簾隱藏的危險!最好訂做沒有吊線的窗簾或把線藏起。前一陣子美國才將全國的羅馬窗簾及捲簾下架,原因是此款窗簾的吊線設計固定在窗簾體背面,若孩子不慎將頭伸入將會導致脖子被纏住的危險。若欲訂作窗簾,為了孩子的安全,可使用沒有拉線的設計,或將線向上收起,避免孩子遊戲時發生被纏繞的危機。
▲窗戶開口最好小於6公分或45度。
2「要」:窗戶開口要限制
窗戶開口最好小於6公分或45度。建議窗戶外加裝隱形鐵窗及上窗戶定位鎖,若不方便安裝,就要想辦法讓窗戶無法打開,可以加裝窗戶安全鎖,甚至可以利用家中長尺、長尾夾等,讓窗戶只能推開至能使空氣流通、孩子卻無法鑽出去的縫隙即可。
國內規定,9樓以下的大樓,欄杆、圍牆必須超過110公分以上;10樓以上的大樓則要在120公分以上,欄間距要小於10公分。目前新落成的大樓,都得符合此條件才行,但最大的問題在於許多老公寓、老社區,不但窗戶多,欄杆、圍牆的高度常常也不符合標準。
目前的法律已通過「家中有幼兒時可以安裝不影響大樓整體美觀的防墜裝置」,為了孩子的安全著想,開放式的陽台千萬不要讓他們接近,並別擺放孩子可以向上爬的物品。若為新屋裝潢,則留心陽台設計方式,包括圍欄過低、圍欄為橫向欄杆設計等,都是造成孩子跌墜的危險因子。
萬一陽臺有孩子可能可以鑽出的縫,或是欄杆過寬等狀況,卻又不方便重新翻修,建議可暫時以一塊透明壓克力板擋住縫隙,既不影響陽台外觀,也能保障寶寶的安全,等到寶寶年紀稍長後,再拿掉壓克力板。此外,切記陽台上也要注意不要放置可以讓孩子攀爬的物品。
▲9樓以下的大樓,欄杆、圍牆必須超過110公分以上;10樓以上的大樓則要在120公分以上,欄間距要小於10公分。
地板最好鋪防滑軟墊,以免孩子滑倒撞傷;像是桌子、矮櫃等家具邊緣有堅硬凸角或尖銳設計,請務必用軟質材料包覆。
整理/林宜屏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美國兒童安全組織與國健署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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